《段太尉逸事狀》譯文
《段太尉逸事狀》 | 2003/03/11 |
| ||||||||
|
| |||||||
[3/4] | ||||||||
在此以前,太尉在涇州,擔任營田官。涇州大將焦令諶奪取民田,占為已有,多達幾十頃,租給農夫耕種,說:“谷子將成熟時,一半歸我。”這一年大旱,田野草都不長。農民將旱情告訴焦令諶。焦令諶卻說:“我只知道收入谷子的數目罷了,不知道旱災。”催逼得更厲害。農民都將要餓死了,無法償還,就告到太尉那里。 |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占數十頃,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農且饑死,無以償,即告太尉。 | |||||||
太尉寫了判決書,語言很是謙和,派人勸告焦令諶,替農夫求情.焦令諶大怒,將農夫叫了去說:“我難道怕段某嗎?為什么竟敢議論我!”拿判決書鋪在農夫背上,用大杖打丁他二十杖,農夫快死了,將他抬至太尉衙門的庭院,太尉大哭,說:“是我害苦了你。”江即親自取水洗去農夫身上的污血,撕破自己的衣裳,包扎農夫的傷口,親手敷上良藥,早晚親自先給農夫喂食物,然后自己才吃。將自己的坐騎賣掉,買谷子代農夫償還地租,不讓那農夫知道。 |
太尉判狀,辭甚巽,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者,然后食。取騎馬賣,市谷代償,使勿知。 | |||||||
臨時駐扎在徑州的淮西軍統帥尹少榮,是個剛強正直之士。來到焦令諶的住處,見到焦令諶大罵說:“你真的算得上是人嗎?涇州田野如同赤土,人都快餓死了。而你卻一定要得到租谷,又用大杖打無罪的人。段公是仁慈而有信義道德的人,而你卻不知道敬重。現在段公僅有的一匹馬,低價賣了買谷子送進你家,你又不知羞恥地收下了。總之你的為人,是不顧天災、冒犯長者、打擊無罪者之輩,還取仁義之人的谷子,使段先生進出無馬騎,你將憑什么面對天地,還不愧對奴隸嗎?”焦令諶雖然兇暴傲慢,然后,聽了尹少榮的話卻也探感慚愧,汗流浹背,吃不下東西,說:“我終究不能再見段公了!”一天傍晚,惱恨而死。 |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人且饑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谷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 |||||||
[3/4] | ||||||||
《段太尉逸事狀》 | 2003/03/11 |
| ||||||||
|
| |||||||
[4/4] | ||||||||
到太尉自涇原節度使被征召為司農卿之時,告誡他的家屬說:“經過岐州時,朱泚可能贈送財物,切不要接受。”待到過歧州之時,朱砒堅決要贈送大綾三百匹。太尉女婿韋晤堅決拒絕,得不到同意。到了京都,太尉大發脾氣說:“你們果真沒有聽我的話?”韋晤謝罪說:“居于卑下的地位,沒有辦法拒絕。”太尉說:“但是終究不能將這些東西放在我們家里。”就把這三百匹大綾送到司農卿官府治事大堂,安放在梁木上面。朱泚謀反以后,太尉被殺,官吏將“棲木梁上”之事告訴了朱泚,朱泚叫人將大綾取下來一看,只見原來封條上的標志都還保存著。 |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征,戒其族:“過岐,朱泚幸致貨幣,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 |||||||
以上就是太尉的逸事。 |
太尉逸事如右。 | |||||||
元和九年的一天,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恭恭敬敬地將此文呈上史館。現今稱贊太尉大節的不外乎是認為武夫一時奮不顧身,沒考慮到死,以此來揚名天下,不了解太尉的為人并不是這樣。我曾往來于歧、周、邠、斄之間,經過真定,北上馬嶺,經歷亭崗堡壘哨所等,私下里喜歡詢問年老的軍校和退役的士卒,他們都能說一些當時的事情。太尉為人和顏悅色,經常低頭拱手走路,說話的口氣謙恭溫和,未曾以不好的臉色待人。人們見到他,倒像個讀書人。遇到不能贊同之事,一定要實現自己的主張,決不是偶爾這樣做。適逢永州刺史崔公來,說話信實,行事正直,詳備地獲得了太尉的遺事,再次核對沒有什么疑問。有的事實恐怕還有散失遺漏,未集中到史官手里,斗膽將這篇行狀私下送交給您。鄭重地寫下這篇逸事狀。 |
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嘗出入岐周邠斄間,過真定,北上馬嶺,歷亭障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嘗以色待物;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復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于執事,謹狀。 | |||||||
[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