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主動演唱模式,讓唱歌課真正“活”起來
四、演唱——唱活——創造美
演唱和評唱相輔相成,相得益彰,通過評唱,在充分挖掘歌曲內涵已獲得一定表現力的基礎上,趁熱打鐵,發揮歌曲效應,讓學生在演唱中感悟歌曲的旋律和內涵,滿足自我發展的需要。“演”是一種綜合能力的表現,涉及到心理素質、身體各部分的協同能力及創新能力。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將在演唱中得到鍛煉和發展。老師在課堂上獲得學生感悟歌曲和創新能力的直接信息。如老師可引導學生:你學會了這首歌曲后想不想唱給你的家人聽呢?假如老師和同學就是你的家人或觀眾,你將怎樣演唱呢?同學們以小組為單位展開熱烈的討論,根據歌曲的內容、情緒創編動作,都想過把導演、演員癮。
學生在這種自編、自演、自唱的實踐活動中,既培養了對音樂的興趣,又發展了創造性思維,提高了表演能力,真正把音樂課變成了學生自主活動課。
總之,在主動唱演課堂教學形式中,學生自主學習,自由表演,主動獲取知識,真正成了課堂的主人,教師則變成整個學習活動的組織者、引導者和服務者,有利于學生淋漓盡致地表現音樂作品,更好地發揮音樂作品的能動作用,進一步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進而促進學生情感體驗、自我表現等綜合素質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