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師的“三要”“三不要”
音樂教師來說,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師而不是教書匠,就要在日常的教學中勤思考。每一堂課、每一篇教案,有哪些不足,今后應如何改進才能彌補不足,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提高課堂教學效益,是音樂教師應經常思考的問題。所謂“教然后知不足”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教而不思,不知己之不足,終日渾渾噩噩,最終只能淪為一名平庸的教書匠。勤練對音樂教師來說就更重要了。扎實的音樂基本功是音樂教師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要保持這種素質,就要做到“曲不離口,琴不離手”,并制定切實可行的訓練計劃,使自己在保持原有的音樂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還能不斷提高,真正做到“教學相長”。二要“博”。“博”就是知識面要寬。一節音樂課除了與音樂有關的知識外,往往還涉及到文字、歷史、美術等方面的知識。因此,僅*學校是學過的知識是遠遠不夠的。這就需要音樂教師在鉆研教材的同時,廣泛涉獵有關方面的書籍,博聞強記,拓寬自己的知識面,提高自身文字、藝術素養,并熟練運用到期教學實踐當中去,豐富教學內涵,提高教學層次,徹底改變音樂課就是教歌課的落后模式,使學生真正感受到音樂的魅力,在不知不覺中提高對美的感受能力和鑒賞能力。
三要“韌”。“韌”就是要有毅力。任何一項科學技術的發明都與科學家長期不懈地努力緊密相連。音樂教學也是如此。一項小小的教改實驗、學生音樂技能的培養、課外舉了小組的訓練,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決的,都需要教師日積月累,幾年甚至十幾年的努力。這時,音樂有沒有堅韌的毅力就顯得至關重要。“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或熱衷于玩幾下“花架子”,只能是一事無成。
在努力做好“三要”的同時,還要警惕一些消極因素對音樂教師的影響。那就是:
1、不要“懶”。“懶”是阻擋音樂教師取得進步的最大障礙。天天堅持練基本功不容易,但要偷一次懶卻很容易。一些音樂教師就是在工作中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使自己的音樂技能日漸荒廢,不進反退。因此,音樂教師要想取得哪怕一點點成績,首先必須戰勝“懶”這個自我,這樣才能在機遇和挑戰面前,信心百倍,泰然自若。
2、不要“散”“散”是“懶”的孿生兄弟。由于音樂學科的特殊性,既無作業,又無升學壓力,一來二去,就會使一些 音樂教師由懶而散,懶散成習。不但毀了自己,還使學校領導在管理上倍感困難。既影響了學校的管理,又使自己失去了領導和同志們的信任,失去了開展工作所必需的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