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幼兒園2019學年度招生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園”及便民便利、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強化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落實隨遷子女的入園政策,盡力滿足學區內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努力做好xx年學xx幼兒園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按區教育局托幼辦統一規定的時間和內容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和招生細則。
2、堅持率先滿足3—6歲接受全日制正規的學前教育為主的原則。
率先保證3—6歲幼兒接受正規的學前教育,滿足入園要求。3歲前嬰幼兒的早期教育將通過幼兒園早教指導站提供不同的服務與指導。
3、堅持按照市相關要求設定班級數和班額數。
按要求嚴格將班級數和班額數控制在《x學年度幼兒園教育事業計劃》規定的范圍內,xx學年我園共開設6個班,小班2個,每班25人;中班2個,每班30人;大班2個,每班35人。
4、關于來滬隨遷子女的入園。
在保障本市戶籍適齡子女入園的基礎上學額有余的,可依據來滬人員持《xx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持有年限等條件設定優先順序,安排隨遷子女入園。同時,孩子須持有本市臨時居住證件。無法進入公辦幼兒園就讀的,可自行選擇到民辦幼兒園就讀。
三、招生對象與條件:
根據區教育局《xx學年xx幼兒園招生意見》精神以及行政的討論,結合本地區地域特點,制定以下要求:
(一)招生對象
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條件
1.戶籍及居住所在地為xx市xx社區所轄各居委會、各村的幼兒。
2.因特殊原因未報xx市戶籍的練塘鎮轄區幼兒,父母一方必須持有xx市戶籍,并持有所屬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書記簽字),方予認可。
3.居住于本鎮范圍內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入園幼兒戶籍應跟隨父母。父母一方持有《xx市居住證》且積分滿120分,入園幼兒已經取得《xx市臨時居住證》,并持有招生區域內居住證明。
(三)自主招生條件
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和我園實際情況,自主招收一部分常住于本鎮范圍內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條件優先順序依次為:
(1)父母一方持有《xx市居住證》,幼兒持有《xx市臨時居住證》,持有招生區域內居住證明。
(2)父母一方持有《靈活就業證明》滿兩年(xx年7月31日前辦理的)和《xx市臨時居住證》滿三年(xx年7月31日前辦理的),幼兒持有《xx市臨時居住證》,持有招生區域內居住證明。
四、招生人數:
小班2個班級,共50名幼兒;
五、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方案制定:5月4日制定本園招生方案并上交教育局。(與鎮社會發展事業科共同商議制定,并有鎮社會發展事業科確認蓋章)。
2、公告發布:5月5日開始向社會公布本園招生入園招生計劃、招生區域范圍、幼兒園性質、等級、收費標準、招生電話及報名的要求和日期等。
3、招生時間:5月30日、31日、6月6日為全區公辦幼兒園統一招生登記時間。
4、報名材料準備:
(1)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招生條件的上海市戶籍幼兒,由家長帶領(一般情況下幼兒須到場),帶好四證原件到幼兒園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帶好戶口簿、身份證(父母)、幼兒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原件到我園辦理報名、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