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職工考勤制度
2、病假的待遇:大病(如:癌癥、麻風病、精神病等)不扣工資,其他福利待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發放。
3、生病住院,請假需提供住院的相關資料,并按照(仁辦發【】15號)文件規定執行(停發基礎性、獎勵性績效工資,住房增量補貼按基本工資予以套算),請假期間不享受一切福利。
4、一周以下的病假、事假以天計算,病假每天扣工資100元,病假需要有住院證明和醫院藥物發票為準;事假第一天扣工資100元,第二天扣150元,第三天200元,每天在前一天的基礎上以50元遞增。一個月內請事假累計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綜合獎,病假累計5天(含5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綜合獎,請假扣款在工資內扣除(事假每月累計)。
5、一個月內請事假在1至2天或病假1至4天者扣除當月滿勤獎100元。
6、會議(包括各處室召開的會議)、各種業務學習、政治學習等,請假一次扣60元并計在滿勤內,遲到、早退每次扣50元(每次開會試行點名制或簽到制),在會議開始5分鐘后到會者為遲到,會議沒有結束提前走為早退)。
7、曠工一天扣200元,扣除當月綜合獎。
8、公假、婚嫁、喪假不影響每月的綜合獎和年終獎。
9、由行政、工會負責做好全園教職工的考核工作,填寫考核表,事假、病假將存入個人業務檔案,做日后調資、晉級、評聘、評獎的依據。
五、曠工的界定和處罰按照《仁懷市中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六、各類假的將按照《仁懷市中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