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學習制度
1.幼兒園的學習分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兩類。政治學習的對象為幼兒園全體教職工,業務學習的對象為各專業技術類別的教師、保育員、炊事人員、后勤人員。2.教師、保育員的學習每周一次,炊事人員、后勤人員的學習兩周一次。黨支部、工會、團支部除參加上級組織培訓、參與幼兒園的集中學習外,每兩月根據自身章程單獨組織一次學習活動。3.政治、業務學習由分管園長主持。黨支部、工會、團支部單獨組織的學習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團支部書記主持。4.政治學習的內容以傳達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為主。業務學習的內容圍繞幼兒園行政的專業要求,研究如何改進工作方式和轉變工作理念,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兒童發展服務。黨支部、工會、團支部以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學習章程和法律法規為主,調動大家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學習的形式有講座、討論、學習文件、觀摩等。5.對參加學習的成員要求:⑴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保證按時參加學習,不遲到,不中途或提前離開。⑵在專門的學習記錄本中認真做好學習筆記,提倡撰寫學習心得。⑶圍繞主題積極發表個人的見解,能以正確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觀點。⑷仔細聆聽他人的發言,對他人的觀點表示尊重。⑸學以致用,愿意將學習所得運用到工作實踐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