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體驗也許叛逆,并不合理。
這種體驗也許悲傷,并不激昂。
這種體驗也許虛幻,并不現實。
……
以上種種體驗可能并不源于什么具體的事件,更不源于深刻、有重大意義的事件,它可能并不表現主流的意義、價值,也不能鼓舞人、激勵人、升華人,它僅僅是個人的、此時的或曾經的一種獨特的真實的體驗。但它是源于自我無法控制、無法排斥、無法把握,無法反思的真實的本體感受,而且它在體驗者心中產生的影響可能是永遠的,對體驗者的生活感受和態度的形成也是重要的。
(四)體驗與自我
體驗是源于生命本體對人生的深切領悟,它總是個體獨有的、獨特的生命感受,在體驗的瞬間,某種“體驗”生成。這種體驗是活生生的,而且一旦生成,就會對人的生命過程產生持續的、深刻的影響。正如伽達默爾所說:“只要某些東西不僅僅是被經歷了,而且其所經歷的存在獲得了一個使自身具有永久意義的鑄造,那么,這些東西就成了體驗物。”
也就是說,體驗總是“自我”在體驗,體驗到的是“我的”情感,并且對“我”有著深遠的影響。
(五)作文與自我
寫作體驗的瞬間對寫作者意味著什么呢?
先來看一位被繁重的學業壓著的初一學生的“狂想”:“一放學,我就一頭扎進小說的海洋,立刻與福爾摩斯破起案來,與狼王洛波在大草原上奔跑,與白雪公主和巫婆做游戲。笨驢將大力水手當馬騎,我保唐僧西天去,看楚留香與藍波比腕力,蝙蝠俠在家里養小雞,睡美人為了減肥爬樓梯,和一百單八將跳搖擺舞。突然,媽媽帶方程、課文、ABC各路大軍來犯。福爾摩斯進黑幫,唐僧被打進地獄,一百單八將也成階下囚,一時間,我成了囚犯,被方程、ABC、課文包圍著,又不知何時可以突圍出去。”在寫作體驗的瞬間,現實的一切都不存在了,這個世界里只有一個“我”和一切有趣的、神奇的人和物,“我”完全忘記了那令“我”厭煩的一切。正如弗洛伊德所說:“我們力圖從虛構的世界中,從文學和戲劇中,尋求某種東西,給生活貧乏以補償。”從而我們在藝術中“找到了我們所渴望的那種多樣化的生活”,于是乎生活又變得有趣了,生命又充滿了意義。
也許生活本身并無意義,可是在藝術創作和體驗中,我們會嚼出它的味道。比如一位高中生以“閑人”自稱,寫了他對一個平凡的星期天的感受:“閑?這是哪兒的話,你看,我天天這樣過,人家也天天這樣過,今天這樣,明天這樣,后天也這樣,生活天天如此,你能怎樣?只有在每天都重復的日子里,給自己找點樂子,對不?這生活哪!嘿,就像女人,不管她讓你哭也好,笑也好,無奈也好,總之……好歹我們得愛她!”曹禺在他的劇本中也曾說過相似的話:“想想你忍不住要哭,想想你忍不住又要笑啊!”難道這不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感受嗎?在藝術體驗的瞬間,我們懂得了如何對待生活。
……
綜上所述,作文要向生活回歸,寫生活中的體驗;作文要向自我回歸,不僅僅是開“源”的問題;更為重要的是作文本來就是我們的生活,“作文是生活,而不是生活的點綴”,任何形式的寫作都不過是溝通外界與拯救自我的一種方式。
(摘錄自<語文學習>200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