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六
〔十〕 “令自致徐獄”,范曄后漢書張禹傳云:禹“遷下邳相。。。。。。功曹史戴閏,故太尉掾也,權(quán)動郡內(nèi)。有小譴,禹令自致徐獄,然后正其法”。與此可以互證。
〔一一〕“和帝南巡祠園廟,張禹以太尉留守北宮”,此二句原作“
禹留守北宮”,今據(jù)御覽卷二五二引增改。永元十五年,和帝南巡祠園廟,禹以太尉兼衛(wèi)尉留守。見范曄后漢書張禹傳。
〔一二〕“除子男盛為郎”,此條合璧事類后集卷七一亦引,字句較為簡略。
〔一三〕“錄尚書事”,原脫“錄” 、“事”二字,聚珍本有,范曄后漢書張禹傳同,今據(jù)增補。
〔一四〕“乃詔禹與三公絕席”,聚珍本作“乃詔禹舍宮中,給帷帳□褥,大官朝夕進食,五日一歸府,每朝見,特贊,與三公絕席”,與范曄后漢書張禹傳全同,疑聚珍本據(jù)范書增補。此條御覽卷七0九亦引,文字與類聚卷六九所引無異。
徐防
徐防,〔一〕字謁卿,舉孝廉,周密畏慎,臺閣典職十年,奉事三世,未嘗有過者也。〔二〕書鈔卷六0
防上疏曰:“試論語本文章句,但通度,勿以射策。冀令學者務本,有所一心,專精師門,思核經(jīng)意,事得其實,道得其真。于此弘廣經(jīng)術(shù),尊重圣業(yè),有益于化。雖從來久,六經(jīng)衰微,學問寖淺,誠宜反本,改矯其失。”范曄后漢書卷四四徐防傳李賢注
郡國被水災,比州湮沒,死者以千數(shù)。災異數(shù)降。西羌反叛,殺略人吏。京師淫雨,蟊賊傷稼穡。防比上書自陳過咎,遂策免。〔三〕范曄后漢書卷四四徐防傳李賢注
以日食免。〔四〕書鈔卷五一
〔一〕 “徐防”,范曄后漢書卷四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后漢書卷二、華嶠后漢書卷一。
〔二〕 “未嘗有過者也”,姚本未輯徐防事,聚珍本雖加輯錄,但脫漏此條。范曄后漢書徐防傳云:“永平中,舉孝廉,除為郎。防體貌矜嚴,占對可觀,顯宗異之,特補尚書郎。職典樞機,周密畏慎,奉事二帝,未嘗有過。”與東觀漢記事同詞異。
〔三〕 “遂策免”,指被免去太尉之職。據(jù)范曄后漢書安帝紀載,永初元年九月庚午,太尉徐防免。徐防傳云:“延平元年,遷太尉。……安帝即位,以定策封龍鄉(xiāng)侯,食邑千一百戶。其年以災異寇賊策免,就國。凡三公以災異策免,始自防也。”
〔四〕 “以日食免”,范曄后漢書和李賢注引東觀漢記皆言徐防以災異策免,書鈔卷二二引謝承后漢書,類聚卷四六、御覽卷二0七引華嶠后漢書也都說徐防以災異寇賊策免。書鈔卷五一云“以日食免”,未必可信。
張敏〔一〕
今君所苦未瘳,〔二〕有司奏君年體衰羸,郊廟禮儀仍有曠廢。鼎足之任不可以缺,重以職事留君。其上司空印綬。范曄后漢書卷四四張敏傳李賢注
〔一〕 “張敏”,字伯達,河間鄚人,范曄后漢書卷四四有傳。
〔二〕 “今君所苦未瘳”,范曄后漢書張敏傳云:“永初元年,征拜司空,在位奉法而已。視事三歲,以病乞身,不聽。六年春,行大射禮,陪位頓仆,乃策罷之。”此即罷敏策文。此句上姚本有“ 敏以行大射禮陪位頓仆,策曰”二句,聚珍本有“張敏以行大射禮陪位頓仆,乃策曰”二句,皆系撮取范書文句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