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六
胡廣
胡廣為太傅,〔一〕總錄尚書事。時年八十,而心力克壯。繼母在堂,朝夕瞻省,傍無幾杖,言不稱老。〔二〕達(dá)練事體,明解朝章。雖無謇直之風(fēng),屢有補闕之益。御覽卷二0六
〔一〕 “胡廣”,字伯始,南郡華容人,范曄后漢書卷四四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后漢書卷二、司馬彪續(xù)漢書卷三。袁宏后漢紀(jì)卷二三,蔡中郎文集卷四太傅安樂鄉(xiāng)文恭侯胡公碑、二胡公碑亦略載其事。“為太傅”,據(jù)范書靈帝紀(jì),建寧元年九月,中常侍曹節(jié)矯詔誅太傅陳蕃等,以司徒胡廣為太傅,錄尚書事。熹平元年卒。
〔二〕 “言不稱老”,禮記曲禮云:“夫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習(xí)必有業(yè),恒言不稱老。”
袁安
袁安為尹十余年,〔一〕政令公平,未嘗以贓罪鞠人。常嘆曰:“凡士之學(xué),高欲望宰相,下及牧守,錮人于圣代,〔二〕尹不忍為也。” 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
和帝始加元服,〔三〕時太后詔袁安為賓,賜束帛、乘馬。〔四〕范曄后漢書卷四和帝紀(jì)李賢注
袁安為司徒,每朝會,憂念王室,未嘗不流涕也。〔五〕書鈔卷五二
〔一〕 “袁安”,范曄后漢書卷四五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xù)漢書卷三、華嶠后漢書卷一。希古樓金石萃編卷六有漢司徒袁安碑,所載事與范書袁安傳不盡相合。范書記載,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謀為逆。明年,袁安拜楚郡太守。歲余,征為河南尹。建初八年,遷為太仆。據(jù)此推算,袁安為河南尹十一、二年。范書云“在職十年”,是舉其成數(shù)。
〔二〕 “代”,聚珍本同,范曄后漢書袁安傳作“世”。按當(dāng)作“
世”,“代”字乃后人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改。
〔三〕 “元服”,漢書昭帝紀(jì)顏師古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
〔四〕 “賜束帛、乘馬”,范曄后漢書和帝紀(jì)云:永元“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 。李賢注引東觀漢記云:“時太后詔袁安為賓,賜束帛、乘馬。”此條即據(jù)李賢注,又參酌范書輯錄。
〔五〕 “未嘗不流涕也”,此條類聚卷四七、御覽卷二0七亦引。
張酺〔一〕
充與光武同門學(xué),〔二〕光武即位,求問充,充已死。范曄后漢書卷四五張酺傳李賢注
永平九年,〔三〕詔為四姓小侯開學(xué),置五經(jīng)師,張酺以明經(jīng)授于南宮。山堂考索卷二二
太子家時為奢侈物,〔四〕未嘗不正諫,甚見重焉。范曄后漢書卷四五張酺傳李賢注
顯宗以張酺受皇太子業(yè),甚得輔導(dǎo)之體,章帝即位,出拜東郡太守,〔五〕賜錢三十萬。〔六〕元和二年,東巡狩,幸東郡,引酺及門生并郡掾吏并會庭中。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時使尚書令王鮪與酺相難,〔七〕上甚欣悅,然后修君臣之禮,賞賜殊特。御覽卷四0四
酺為東郡太守,下車擢賢俊,擊豪強,賞賜分明,郡中肅然。〔
八〕書鈔卷七四
青從此除步兵司馬。酺傷青不遂,復(fù)舉其子孝廉。〔九〕范曄后漢書卷四五張酺傳李賢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