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的變法運動1
第3課 春秋戰國時期的變法運動
【課標】知道春秋戰國時期各國改革的基本史實,認識春秋戰國時期的時代特征。
【考綱】商鞅變法
【知識結構】
【互動探究】
一、春秋戰國時期改革的背景
材料一:(楚莊王)八年,伐陸渾戎(在洛陽西南),遂至洛,觀兵于周郊。周定王使王孫滿勞楚王。楚王問鼎小大輕重,對曰:“在德不在鼎。”莊王曰:“子無阻九鼎!楚國折鉤之喙(折掉戟的鉤尖),足以為九鼎。”王孫滿曰:“……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楚王乃歸。 ——《史記•楚世家》
材料二:
材料三:春秋戰國時期,代表社會各階級、階層利益的思想家紛紛著書立說,產生了儒、道、墨、名、法、陰陽、縱橫、農、雜等各家思想流派,他們針對當時社會上和學術上的各種問題,展開討論,爭相發表不同的見解,形成了“百家爭鳴”的局面。
材料四:春秋近3xx年,大小戰爭約500場,爭霸不斷,到戰國七雄,此時出現局部統一,其間縱橫捭闔,戰爭仍頻。
根據材料歸納春秋戰國時期變法運動的背景:即社會轉型(大變革)的表現。
①政治:周王室衰微,諸侯勢力逐漸強大;宗法分封制的逐漸瓦解。
②經濟:生產力的提高;以井田制為標志的土地國有制度逐漸被破壞;封建生產關系產生。
③思想:百家爭鳴,各家學派紛紛提出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案。法家學說更是為各國的變法提
供了思想武器和理論指導。
④爭霸和兼并戰爭頻繁。
二、春秋戰國時期的改革
(一)春秋時期的改革
管仲改革
1. 目的:
2. 內容
3. 意義
增加了國家的賦稅收入,使齊國迅速強大起來,在爭霸中率先成為中原霸主。
客觀上打破了井田的界限,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對其他諸侯國起了榜樣作用。
其他改革:
農業稅作為一種在農村征收、來源于農業并由農民直接承擔的稅賦,已在中國存續了2600年之久,期間共經歷了五次大的調整和變化。總的看來,歷史上農業稅制變化的趨勢是由繁到簡,但無論形式多變、名稱多變卻未改變農業稅作為國家主要稅種和收入來源的地位與作用。新中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經表決決定,于1958年6月3日通過的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的設立與廢止對我國社會發展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它們的設立與廢止背景卻是截然不同,試說明。
設立原因:春秋時期生產力提高,私田增多,井田制逐步瓦解,政府稅收減少,為增加稅收,適應爭霸戰爭的需要而對農業設立賦稅。
農業稅廢止背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迅速發展,“三農”問題成為阻礙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社會,實現經濟的繼續發展而廢止。
(二)戰國時期的改革
1、變法的背景:階級基礎:新興地主階級的要求
內在動力:富國強兵
戰國時期,隨著封建經濟的不斷發展,新興地主階級的經濟地位不斷提高,政治勢力也越來越大,并成為一種強大的階級力量。生產力的發展引起了生產關系變革。井田制和與之相適應的奴隸制剝削方式瓦解,奴隸制經濟基礎崩潰。同時,各國統治者希望通過變法改革,增強在激烈兼并中的軍事力量,實現富國強兵。李悝在魏國進行變法。魏國通過變法,在戰國諸雄中率先強盛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