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和納稅
(1)作為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作為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算公式為:
不含稅收入額低于336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1-稅率)
不含稅收入額高于336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1-20%)]÷[1-稅率×(1-20%)]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向演職人員支付報酬的單位或個人,應該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演職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03-09
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個人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以下幾種情況:
(1)企業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的規定只向發包、出租方交納一定費用,企業經營成果歸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納稅年度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必要費用
其中的必要費用是指每月1600元。
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見下表)。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稅率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5000元的 5 0
2 超過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企業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后, 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是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5%~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另外,如果企業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后,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工商戶的, 承包人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實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后,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納稅資料,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稅務部門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和繳稅方式。
實行查賬征收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03-09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和合伙企業的每一個合伙人都應當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