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孩子“幼升小”的權益誰來保障
前言:家長們對孩子的教育都非常的重視,在我國,農民工子女也不在少數,那么我們如何才能來保證這一部分孩子的“幼升小”權力呢?以下就讓我們一起來詳細的了解為何農民工孩子會出現入學難的現象吧!
政策背景
2006年,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規定對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
2012年5月7日,北京市教委發布“2012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非京籍學生在京借讀需具備“五證”,今年北京將對“公辦校通過考試、培訓班等形式選拔學生”的行為進行重點督察。入園指導
教委逐一回應家長問題
自5月22日起,一些外來務工家長陸續反映,今年非京籍適齡兒童辦理“五證”的審核條件比較嚴苛。記者走訪發現,辦證受阻的情況主要集中在海淀區,為了給孩子辦理入學手續,許多家長向公司請假,不斷往返于村委會、鄉鎮街道與學校之間,但仍有人沒有遂愿。
案例一
房屋租賃稅租客代繳
趙先生一家租住在海淀區東升鎮小營村,他的房主在村里一共出租了40間平房。趙先生和愛人來京已有15年,兒子7年前在京出生。
5月22日,趙先生得知開始辦理“五證”,立即前往村委會,“村委會讓我先去外來流動人口辦公室辦理在京居住證明。”辦理居住證先要提供房屋租賃稅繳納證明,“這應該由房東交,我試探性地問了下房東,但她一下就回絕了。”趙先生說,“想來也是,農村的人誰也用不著納稅證明,我心里想,要是不多我就掏了吧,畢竟孩子上學是大事。”
第二天,趙先生被告知,這筆錢要4000多元,“我一下就傻了,平時的房租也就每月200元,怎么會有這么多租賃稅呢?”村委會工作人員解釋稱,這是該房東所有房屋的租賃稅。幾輪討價還價后,趙先生繳納了1000元房屋租賃稅,才拿到在京居住證明。
據了解,私人住宅出租,房屋租賃稅應按照合同期內總租金的5%計算。趙先生所簽租賃合同期限為半年,按照1200元的5%計算,租賃稅僅需60元。記者了解到,趙先生所經歷的并非個案,在海淀區一些村,房屋租賃稅普遍要價1000元以上,雙方協商后,很多都收取幾百元。
回應:北京市教委稱,此情況教委尚不掌握,學生家長可向區縣教育部門或市教委反映。
案例二
請假10天連辦15證
去年,由于手續不全,趙先生適齡入學的兒子被公立小學拒之門外。今年,他辦理“五證”經歷了更繁瑣的手續,“前前后后加起來,我手里竟然有15個證明。”
5月24日,在小營村外來流動人口辦公室拿到居住證明的趙先生意識到,一邊上班一邊辦手續不太可能,“不得已,我找了單位領導,提前把今年的10天年假歇了。”
趙先生湊全了在京暫住證、在京居住證明、勞動合同、無監護證明和全家戶口簿,當他拿著這“五證”到東升鎮時,被告知大多不合格,“工作人員說,暫住證要求3個月之前辦的,勞動合同復印件要蓋章,還要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在職證明、落在老家的孩子出生證明、超齡未接受義務教育證明等,總共1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