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患兒、體弱兒管理制度
1、幼兒患傳染病立即隔離治療,所在班級必須徹底消毒。患兒痊愈后經醫生診斷方可回園。
2、幼兒離園一個月以上要經校醫務所重新檢查,經醫生診斷后方可回園。
3、幼發燒38℃以上,幼兒摔傷,須送醫務所處理。幼兒無其它原因長哭不安,情緒低落,也應送醫務所診斷。
4、對活動期佝僂病、貧血、身高、體重低于2個標準差及患有哮喘、營養不良,過于肥胖的幼兒要建立卡片,專案觀察,加強與家長的聯系,加強生活護理,適當參加活動。
5、醫務所人員為患兒、體弱兒調配營養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