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門衛值班管理制度
一、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全園師生人身安全和園內資產安全。一旦發生突發暴力事件,門衛立即啟動緊急報警按鈕,并撥打110報警電話。二、統一著裝,文明執勤。幼兒入園、離園時間根據幼兒園規定執行,按時開關大門。除幼兒入園、離園和教職工上班下班時間外,應關閉大門。嚴禁幼兒擅自離園,防止幼兒走失。家長憑學安卡接送幼兒。嚴格控制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和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工具材料進園。禁止一切社會閑雜人員和外來車輛進入園內。三、來訪者須憑有效證件登記,得到允許后方能入園。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園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或與相關處室聯系。不準幼兒園離職、辭退人員在幼兒園范圍內逗留。四、嚴防幼兒園財產流失,公物出門須經園長同意,接受檢查后方可放行。嚴禁值班人員酒后上班、疲勞上班或上班時打瞌睡。禁止非值班人員在值班室內逗留、閑談、抽煙、吃零食和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五、夜間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盜,須仔細檢查園內各班級、各部門水電、門窗是否關好。聞到異味,聽到可疑響聲、發現物品被動或大型玩具有損壞等現象,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及維修人員。掌握保安工作器械和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注意報警系統及監控設備是否運行良好,發現故障立即報告。六、負責值班室內外的環境和責任區的清潔衛生。按規定開關紫外線消毒燈。做好綠化的養護和信件、報刊等的收發工作,重要信函應及時通知或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七、維持門前交通秩序,指揮車輛按規定停放。及時制止幼兒園門前占道、滋事、取鬧等行為。對不服從管理、危及幼兒園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八、嚴格執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遵守交接班的時間安排,認真做好各班次的值班用品及遺留事情的交接工作。不允許擅自離崗、脫崗、空崗。因病因事請假,需經領導批準,代班人員到位后方可休假。九、違反該制度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屬園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