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考勤制度
1.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幼兒園各部門規定的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園,不無故缺席。上班時間執行刷卡制度。2.上班時間內如因公事離開幼兒園,須告知值周管理人員,并履行登記手續,離開幼兒園期間的工作任務,原則上自己完成。⑴教師在帶班的時間里,不得離開幼兒園。⑵在班級缺人的情況下,不得離開幼兒園。⑶事先知道離園外出活動的,應在前一天調配好班級工作,換好班次,保證班級工作不受影響。⑷事先不知的,應盡可能協調換班,采用事后調換的方法彌補。⑸后勤人員因公外出的,要將必須處理的工作轉交落實到人,不得影響正常工作。3.教職工因私事離開幼兒園,須得到園領導的批準,具體要求同第二條。⑴鼓勵教工利用不帶班和工作相對空閑的時間看病,善于根據醫院上班時間和幼兒園上班的時間差看病。⑵教工的子女在小學至高中上學期間,每學期享有2小時的家長會時間。教職工子女參加高考,教職工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享受一周照料子女的時間。4.教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及上級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