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幼兒園區域活動的新視點
2. 互補活動:
互補活動是指在共享區域內,不同年齡班級針對同一內容開展活動,一部分幼兒活動的成果成為其他幼兒活動的背景材料,幼兒之間要相互協作、成果互補,活動才能真正進行。如在上面所舉的“貝殼、海螺陶寶區”,由于這一共享區域內有不同的小區域,孩子們進行活動時必須相互依賴,相互協作,也即,制作區的孩子只有把廢舊的貝殼、海螺殼等材料進行加工制作成“工藝品”后,包裝區的孩子才可以對商品進行涂色、裝飾與包裝,然后產品才能進入到“銷售區”,之間相互依賴,相互協作。這就是共享區域開展的互補活動。
3. 合作活動:
合作活動是指在共享區域內,不同年齡班針對同一內容開展活動,彼此相互合作,開展富有創造性的活動。如在共享區域“插花工藝”活動中,不同年齡班幼兒共同合作。小班孩子將五顏六色的橡皮泥粘在竹絲上,成了一束束美麗的鮮花;中班的孩子則更多選擇皺紙及較容易粘貼的彩色紙團粘在竹絲上,做成漂亮的花束,活動難度有了相應的提高;大班孩子選擇更為豐富的材料,如串珠、塑料管、塑料片,以及收集的一些自然植物,進行插花裝飾,這些材料對他們的挑戰性更強,幼兒工作的作品也更富有了藝術性和創造力。
四、開展共享區域活動應注意的問題
規則的制訂是保障。共享區域的出現不僅滿足了不同幼兒個體發展的需要,而且也為幼兒提供了一個更加寬松、自主的學習活動空間。然而,共享區域所具有的空間共享、時間共享、材料共享、經驗共享及區域與區域之間的共享所帶來的開放性、動態性等特點決定了區域活動的有序、高效有賴于必要的規則。因此,共享區域的開展需要制訂顯性或隱性規則。規則是區域活動中幼兒必須遵守的法則或習慣。規則意味著共享區域的自主、秩序,沒有秩序只會有混亂。如果區域活動取消任何規則,其結果是幼兒的自主及互動發展將不是越來越多,而是越來越少,所以合理、適宜的規則是共享活動開展的保障。
幼兒經驗的積累是基礎。共享區域決定了不同班級、不同年齡幼兒參與活動時的交互作用,而高效的互動建立在雙方的經驗交流與分享基礎上。共享區域能否有效地開展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幼兒自身的經驗積累。如果幼兒對某一問題或角色毫無經驗的預備,那么他們在共享區域中的活動也只能是“游蕩”、“擺設”,或表面的形式互動。如筆者在一共享區域活動中所看到的:“導游”帶著旅游團成員前來竹鄉一條街參觀,并到一茶吧休息喝茶。站在門口的“服務員”身上披著服務員綬帶,筆直站在門口迎賓,既無熱情歡迎的表情,更沒有角色的意識與行為(服務員的語言與行為),那些裝扮成游客的幼兒只好進來后自己動手倒茶倒果汁喝,既不需要錢幣購買,也沒有社會活動中的角色體驗,顧客與服務員角色經驗的缺乏導致了活動的低效,更使得共享無法實現。所以,經驗的缺乏使得活動無法觸及幼兒內心的經驗體系,那么共享也只能停留于形式,無法真正促進幼兒的發展。
交往互動是開展的前提。共享區域與傳統的區域相比,更強調幼兒之間的互動,因為只有交往,材料、經驗及區域之間才能互動共享,幼兒的學習才有可能發生,尤其是幼兒的經驗才能得到修正、提升或發展。杜威曾指出,經驗不只是環境作用于人的被動的“遭受”,還有人作用于環境的主動的“做”,經驗是人與環境交往作用的過程和結果[③]。社會建構理論所關注的社會交往對于幼兒知識建構的價值和幼兒認知發展的非獨立性也告訴我們,“當幼兒與他人共同活動時,他們不僅僅是在對物體進行操作,而且是在與他人共同建構。幼兒會不斷地把自己的觀點和行為與他人的進行比較、協調,而與他人的觀點所作的比較會引起幼兒的認知沖突,幼兒必須在自己的認知圖式和外界的沖突之間進行協調,從而引起了自己認知結構的改變”。[④]“幼兒最好的學習狀況是當他們與人、材料、事件和想法做直接互動的時候”。[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