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法指導
一、歷史研究法歷史研究就是以過去為中心的探究,它通過對已存在資料的深入研究,尋找事實,然后歷史意義這些信息去描述、分析和解釋過去的過程,同時揭示當前關注的一些問題,或對未來進行預測。
有一句老話:歷史是驚人的相似。或許正因為這點培根才說:“史鑒使人明智”,意味著我們可以從過去已經發生的一切事件中汲取經驗,理解現實,合理實踐。
對一個事物橫斷面的深入有助于我們細致把握該事物的某些特征。然而事物是發展著,如果我們從該事物的發展歷程來認識它,更有助于我們較為全面深刻認識、理解該事物。
人類對世界萬物的認識也是一個發展的過程。如果我們能夠審視人類對某一事物的認識發展過程,也許就能領略思想的要義。
歷史研究法不僅應用與社會科學領域,也應用于自然科學領域,如生物學、地理學等等。只要是追根求源,追溯事物發展的軌跡,探究發展軌跡中某些規律性的東西,你就不可避免地采用歷史研究法。棗怎么樣,有點像函數吧。:-)
歷史研究的記錄一般有兩個方面,一是書面記錄,如書籍、報紙、期刊、日記、信件、文稿、會議記錄等等;二是遺跡、遺跡或遺骸。
二、觀察法
觀察法就是以感官活動為先決條件,與積極的思維相結合,在不干涉對象自然狀態的前提下,系統地運用感官對客觀事物進行感知、考察和描述的一種研究方法。
這是一種最古老的研究方法,它只要運用你的眼睛、耳朵與你的頭腦,就可以開展你的研究了。
可是當你觀察的事物超越了你的感官,可能就需要儀器的幫助了,這些儀器就是人們發明出來,作為我們感官的延伸用于我們的觀察。有時感官錯覺會欺騙我們的心智,這時也需要較為精密的設備來彌補我們感官的天然不足。
不是說“你觀察吧”你就能觀察到你所需要觀察的事物。觀察源于我們對生活的疑問、源于我們的假設……;所以在開展研究之前你首先需要一個方案。
不是說“我看到了……”就表明你已經了解被觀察事物的本質屬性,你需要仔細地從觀察到的事實記錄中,依據你的假設審慎地推斷出你的結論。
三、實驗法
真實世界中事物太復雜了,個中許多因素之間相互關系,我們的思維無法窮盡。為此,我們往往采用簡約的方法,簡化問題、簡化事物的影響因素,利用儀器、設備等等人為的方式控制或干預研究對象,以期獲得科學性事實,進而研究客觀事物規律。
在自然科學領域這是一個常用的方法,我們用有限的工具無限逼近無限的客觀世界。(漸近線?)在設計實驗方案的時候,你已經在深入地思考你所研究的問題了,往往一個看來簡單的實驗,或許就一劍封喉,有效地探明了某些自然規律。
既然是實驗法,那么你就要嚴格地控制那些影響因素,要將無關因子嚴格地排除,從而保證實驗的結果是你調控有限影響因素的后果。
選擇了實驗法,你就必須選擇可操作的實驗法方法,因為實驗是你用手做出來的,而不僅僅是在紙上寫出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