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卷第五十九
注“閫外已見上文”:袁本、茶陵本復出云云,非。
注“門限也”:袁本、茶陵本“ 也”下有“苦本切”三字,是也。
注“千仞之漢”:案:“漢”當作“溪”。各本皆誤。
德與五才并運:袁本、茶陵本“ 才”作“材”。袁校語云善作“
才”,注亦作“才”。茶陵無校語,注亦作“材”。案:此蓋善“材”、五臣“才”,袁誤互換,尤所見與袁同,茶陵為得之也。與前江賦“五才”可相證。
注“倪寬為郡內史”:何校“郡 ”改“左”,陳同,是也。各本皆誤。
注“聚人于雚蒲之澤”:陳云: “聚”,“取”誤,是也。各本皆誤。
注“征艾朔士”:何校“士”改 “土”,是也。各本皆偽。
注“歌錄曰雁門太守行曰”:陳云“錄”下“曰”字衍,是也。茶陵本與此同,袁并入五臣,無可借證。
注“宏為東郡”:陳校“東”下添“陽”字,云世說注引續晉陽秋可證。東陽,今浙東金華也。若“東郡”在晉為濮陽之地,當彥伯時已久陷北境,安得往蒞之?案:所說最是,前三國名臣序贊題下注所引亦有“陽”字,又其一證也。
注“漢書廣武君”下至“以迎小人”:此節注袁本、茶陵本并善入五臣,與尤全異,或尤別據他本,今無以訂之。
注“漢書名臣奏曰”:陳云“書 ”字衍,是也。各本皆衍。
注“隔在漢北”:何校“漢”改 “漠”,陳同,是也。各本皆偽。
注“羌戎豪帥感奐恩德”:茶陵本“羌戎”作“破薁鞬”,無“
德”字。袁本與此同。案:似茶陵是。
注“具以狀言”:袁本、茶陵本 “言”下有“安”字,是也。
注“蔡彤為遼東太守”:茶陵本 “蔡”作“祭”,是也。袁本亦誤“蔡”,下同。
注“囹圄寂寞”:袁本、茶陵本 “寞”作“寥”,是也。
注“字叔庠”:袁本、茶陵本“ 庠”作“平”。案:今范書作“
庠”,尤依以校改也。
注“為國賊者”:袁本、茶陵本 “者”下有“徒頰切”三字,是也。
注“晉諸公贊曰”下至“即號哭罷市”:此注袁本、茶陵本并善入五臣,全異,或尤別據他本也。
注“韓詩曰”:陳云“詩”下當有“章句”二字,見任彥升勸進箋注,是也。各本皆脫。
載惟話言:袁本、茶陵本“惟” 作“貽”,是也。
注“兄弟先后”:袁本、茶陵本 “兄弟”作“弟兄”。何校“弟先”改“先弟”。陳云 “弟先”二字當乙。案:齊竟陵文宣王行狀引正作“兄先弟后”。
注“尚書曰魯侯伯禽”:陳云“ 書”下脫“序”字,是也。各本皆脫。
注“喻今之文字多”:袁本、茶陵本“多”上有“煩”字,是也。
注“儲積山藪”:陳云“積”, “精”誤,是也。各本皆誤。
虛懷博約:袁本、茶陵本“約” 作“納”。袁校語云善作“約”,茶陵無校語。案:詳注意,“約”但傳寫誤,尤所見與袁同,非也。茶陵為得之。
幾以成務:袁本、茶陵本“幾” 作“機”。案:此蓋善“機”、五臣“幾”,二本失著校語。又注中“幾”、“機”互換,非。尤改善作“幾 ”,亦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