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志第八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于其處測冬夏二至晷數,乃相減之,余為其處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數相減,為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減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為分,十分為寸,以減地中二至晷差,為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數,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數減之,余以其處二至晷差乘之,為實;實如法而一,所得,以減其處冬至晷數,即得其處其日晷影定數。所求日在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減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為分,十分為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為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數,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數減之,余以其處二至晷差乘之,為實;實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處夏至晷數,即得其處其日晷影定數。
二十四氣陟降及日出分
(以下表格略)
二分前后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陽入赤道內,秋分后三日,太陽出赤道外,故其陟降與他日不倫,今各別立數而用之。
驚蟄,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此為末率,于此用畢。(其減差亦止于此也。)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八、九十。)
十五日陟四。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二十九。) 二日降四。(五十九)。三日降四。(六十八。)
此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于此也。)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晝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減降加其氣初日日出分,為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損差(仍加減加減差。)增損陟降率,馴積而加減之,即為每日日出分;覆減日法,余為日入分;以日出分減日入分,半之,為半晝分;以昏明分減日出分,為晨分;加日入分,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滿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刻法除之,為刻,不滿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晝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為刻,不滿為分,即為夜刻;覆減一百,余為晝刻及分秒。
求更點率
置晨分,四因之,退位,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為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更點率,以所求更點數因之,又六因之,內加更籌刻,滿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滿刻法,除之,為刻數;不滿,為分;命其日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乃與五十刻相減,余為至差刻。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為刻;不盡,以刻法乘之,退除為分;內減外加五十刻,即得所求日夜刻;以減百刻,余為晝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點差率等,并依前術求之。)
求黃道內外度
置日出之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余為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減之,余為內分。置內外分,千乘之,如內外法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為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內減外加象限,即得黃道去極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減之,余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為距中度;用減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三秒半,余四因,退位,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滿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步月離術
轉終分,一十四萬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轉終日,二十七,余二千九百,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轉中日,一十三,余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一十,微三十。
朔差日,一,余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七十九,微四十。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千五百。
秒母,一萬。
微母,一百。
上弦度,九十一,分三十一,秒四十一(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