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課 終身受益的權利 導學稿
材料二:有位家長,自1995年起,輾轉十幾個城市,擦了幾年皮鞋,供女兒和兒子讀完大學。
你從上述材料中感悟到了什么?
5、材料:《賣菜的女孩》
(背景:菜店。人物:父親和女兒小梅)
父親:你瞧你那樣兒,還念書呢!能念出個啥名堂來?能念出個金娃娃來?
小梅:(不高興地,一邊整理菜一邊說)除了錢你還知道什么?我們老師說了,我有受教育的權利,你不讓我念書,就是你的不是。
父親:你們老師懂個啥?女子無才便是德,做生意賺錢才是理,你能念個初二就不錯了。
小梅:做生意?人家張明的家長不也做生意?但他爸爸媽媽仍讓他念書。
父親:你懂什么?人家是男孩,應該多讀書,你一個女孩子,都14歲了,早晚都是人家的人,還不如幫幫家里的忙。
小梅:女孩子咋啦?女孩子就不能念書嗎?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
父親:錯了,那是時代不行了。男女才一樣。
小梅:(氣憤)你……唉!
思考問題:
(1)小品故事中父親的言行正確嗎?為什么?
(2)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怎樣維護自己的受教育權?
(3)通過同學們的集思廣益我們找到了不少幫助小梅的方法,那么在這些方法中,哪些是訴訟方法,哪些是非訴訟方法呢?
(4)最好是通過什么手段解決?為什么?
(5)如果你是老師你打算如何做小梅父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