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用原理理解原理
——哲學復習的新技巧
復習哲學常識時,各種教輔資料以及多數教師平時授課,一般都是將其分成四個知識塊,即唯物論、辯證法、認識論、人生觀和價值觀,然后以“原理+方法論”的形式進行復習。這種傳統復習方法的好處是,首先它便于學生構建知識框架,形成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宏觀認識;其次它能使學生基本熟悉哲學原理,并能針對不同知識塊要求采用相應的哲學道理分析和解決問題。但這種復習方法存在的最大弊端是,它易割裂不同哲學原理之間的內在聯系,不易形成“原理串”,因而對哲學原理的理解始終是比較膚淺和零散的。為克服傳統復習方法的弊端,筆者在教學中總結出一個全新的復習方法——“抓住關鍵原理,打通哲學原理”,它的精髓是用原理理解原理,從而打通哲學原理。這種方法是傳統復習方法的新發展,它不僅使學生熟悉哲學原理,更能準確把握不同原理之間的內在聯系,形成“原理串”,從而加深了對哲學知識的總體認識,領會哲學精神的內涵,提高復習效率和解題能力。那究竟可以抓住哪些哲學原理去打通其他的哲學原理呢?現簡單介紹如下。
一. 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系
用結構圖表示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系:
這里首先要明確,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系不完全等于物質和意識的關系。物質和意識的關系問題是哲學的基本問題,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物質和意識何為第一性的問題,這是哲學基本問題最重要的方面。正是依據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將哲學劃分為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兩個基本派別,凡認為物質第一性,物質決定意識的,就是唯物主義;凡認為意識第一性,意識決定物質的,就是唯心主義。依據對物質概念等的不同理解,唯物主義又形成古代樸素唯物主義、近代機械唯物主義、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4種基本形態;依據對意識的不同理解,唯心主義又形成主觀唯心主義和客觀唯心主義兩個基本形態。
二是意識能否正確反映物質的問題。絕大多數哲學家對此做出肯定的回答,屬于可知論;也有一些哲學家對此做出否定的回答,屬于不可知論。從以上兩個方面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系不僅包括了對物質和意識關系問題的正確回答,還強調意識對物質具有能動的反作用。
物質決定意識,要求我們想問題、辦事情必須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達到主觀與客觀的統一。如果運用辯證法的觀點審視客觀實際,我們會發現:實際是許多事實的總和,這就要求我們要從整體的實際出發,而不是從個別實際出發;實際總是多方面的,這就要求我們要從全面的實際出發,而不是從某個方面的實際出發;實際是變化發展的,這就要求我們要從變化發展著的實際出發,做到主客觀具體的、歷史的統一。
意識對物質具有能動作用,這種能動作用首先表現在,意識能夠正確反映客觀事物的現象和本質規律。哲學中所講的“實際”,就是指事物自身的狀況、屬性與規律等,因此,我們強調從實際出發,理所當然應包括要從我們所認識的規律出發,要承認規律的客觀性,按規律辦事,也就是要做到實事求是。按規律辦事,不僅要區分不同的規律,而且還要區分同一規律在不同條件下的不同表現;按規律辦事,還要做到按變化了的客觀規律辦事,要善于改變規律起作用的條件,使規律為我所用,造福人類。也正因為我們強調從實際出發,所以正確發揮主觀能動性,必須以尊重客觀條件和客觀規律為前提和基礎;正因為正確的意識對事物的發展起推動作用,所以正確發揮主觀能動性,又必須積累正確的主觀因素;正因為意識能夠正確反映事物的現象、本質和規律,所以人們能夠完成認識的根本任務,即經過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透過現象抓住事物的本質和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