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用原理理解原理
我們也可以運用整體和部分的關系去理解分析和綜合相結合的科學思維方法。正因為整體是由部分構成的,所以,我們可以把事物的整體或過程分解為各個要素加以研究,即分析;正因為部分是整體中的部分,所以,分析不能“只分不聯”,要在整體中把握各個要素,還要有把分解的各個要素結合起來形成整體的思維過程,即綜合。我們強調在綜合的指導下深入分析,就是強調要將部分置于特定的整體中去研究,因為整體的變化會影響部分的變化,脫離了特定整體的部分也就失去了原來的性質和意義;我們還強調在分析的基礎上綜合,就是強調整體由部分構成,認識部分是認識整體的基礎。
同樣,我們還可以用整體和部分的關系去認識個人和社會的關系、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個人和社會的關系、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在本質上是整體和部分關系的具體體現。在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中,整體居于主導地位,統帥著部分;部分處于被支配地位,服從和服務于整體。所以,在個人和社會的關系中,個人要服從社會,個人與社會相比,社會起著根本的、決定性的作用;在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中,集體利益更具有根本性特點,占首要地位,在兩者發生矛盾時個人利益要服從集體利益,甚至要犧牲個人利益去維護集體利益,堅決反對小團體主義和個人主義。正因為在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中,整體和部分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密不可分,所以,在個人和社會的關系中,個人與社會也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在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中,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互為前提而存在,相互促進而發展。
三. 對立統一的辯證關系
對立統一作為唯物辯證法的核心和實質,揭示的是事物自身所包含的矛盾雙方之間的關系。“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屬性,又叫“斗爭性”。它的具體表現形式有很多,如:同化和異化、地位和利益的根本對立、作用與反作用、生存競爭、先進與落后的差異、正確與錯誤的斗爭,等等。其中,最常見到的一個表現是兩者之間的區別。“統一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吸引、相互聯結的屬性、趨勢,又叫“同一性”。它有兩種情形:一是矛盾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相互依存;二是矛盾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相互轉化。
對立統一是聯系的根本內容,也是事物發展的動力。矛盾雙方既對立又統一帶來雙方力量的此消彼長,從而引起事物的變化發展。事物的內部矛盾(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發展的條件。當矛盾雙方力量的增減還沒有引起依存關系破裂時,矛盾的主次方面沒有發生變化,事物處于靜止或量變狀態;當矛盾雙方力量變化達到一定程度,從而使依存關系破裂時,矛盾的主次方面發生變化,事物處于質變狀態。由此可見,發展的實質即新事物代替舊事物,決定事物性質的矛盾的主要方面發生了變化;所謂“沒有質變就沒有發展”,也就是說“沒有矛盾雙方地位的變化,沒有矛盾雙方統一體的打破,就沒有事物的發展”。
當我們將矛盾雙方這種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用于理解其他的哲學原理時,我們定然會有一種耳目一新之感,它不僅能幫助我們迅速記住很多哲學原理的內容,更主要的是它能幫助我們透徹地理解原理內容和抓住眾多哲學原理之間的共同本質。因為哲學中很多原理的內容都是對立統一關系的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