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歷史歐洲大陸的政體改革教案
3,憲法的內容:
1)國體——聯邦制國家;
①憲法規定帝國為聯邦制國家,國家的組成情況如何?
由普魯士、巴伐利亞、薩克森等22個邦和3個自由市組成。
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權限如何?
帝國政府掌握軍事、外交、海關和銀行立法、征收間接稅、頒行民法及刑法等權限;各邦則保留了一些自治權。
2)政體——君主立憲政體;
①皇帝:“聯邦主席由普魯士國家擔任,稱德意志皇帝”。是國家的元首,擁有任命官吏、創制法律、統率軍隊、決定帝國對外政策以及主宰議會等大權。
②宰相:宰相只對皇帝負責,在內閣中擁有絕對權力。
③議會:由聯邦議會和帝國議會組成。
4,德意志帝國性質:德意志帝國是容克貴族和資產階級聯合專政的資產階級性質的君主立憲國家。
5,評價:
1)局限性:民主立憲是虛,君主專制是實;容克貴族占主導地位,資產階級則次之。(德國的民主并不充分,保留有大量的封建殘余,表現在政治上君主擁有很大的權利,軍事上的強烈的軍國主義色彩,所以馬克思說德國是一個軍事專制的國家。)
2)進步性:是德國邁入資本主義時期的標志。在帝國政府的保護下,德國的資本主義經濟得到迅速發展。(19世紀末躍居世界第二位)
【問題探究】指出德意志的君主立憲與英國君主立憲制的不同,并分析其原因。
1)不同:
英國
德國
君主
國王統而不治,屬虛君
皇帝是實際的國家首腦
(內政、外交、法律、軍事)
內閣
內閣首相只對議會負責
內閣宰相只對皇帝負責
議會
(兩院)
普選產生的下院擁有實權,君主任命的上院作用較小。
各邦君主任命的聯邦議會(上院)擁有實權,普選產生的帝國議會(下院)作用較小。
德國和英國確立起來的都是資產階級政體,但都保留了君主。
2)原因:
①德意志的資本主義發展不充分,資產階級力量弱小,容克貴族領導了德意志的統一,統一后的德意志政權主要是掌握在容克貴族地主的手里。保留了很大的封建殘余。
②而英國是資產階級和新貴族領導了資產階級革命,同封建勢力進行了反復的斗爭,封建勢力遭到了比較重大打擊。他們掌握了國家的領導權,通過立法限制了國王的權力。
【問題探究】對比法國共和制與德國君主立憲制的異同。
法國共和制
德國君主立憲制
不同點
政治體制
共和制
君主立憲制
國家元首
總統
皇帝(權力中心)
國家元首
產生方式
選舉產生
皇位世襲
議會構成
兩院制
(參議院、眾議院)
兩院制
(聯邦議會、帝國議會)
議會的
權力和地位
國家政治的中心,
有立法權
作用較小
內閣
內閣對參議院負責
宰相只對皇帝負責,
在內閣中擁有絕對權力
立法與行政機關的關系
總統及其內閣政府對議會負責。
皇帝集行政和立法大權于一身,議會大受限制。
相同
點
代議制
的形式
都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代議制
階級利益
都代表資產階級的根本利益
三,民主政治的擴展;
1,我們通過對英國、美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學習,知道了資產階級代議制度的確立和完善,那么,資產階級代議制度是何時通過何種方式確立的呢?
19世紀70年代,歐美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通過革命戰爭或和平改革制定了憲法,設立了議會,確立了資產階級代議制。
2,資產階級代議制有何特征?以選舉和議會立法為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