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輔導 第3課 從漢至元政治制度的演變
為加強對遼闊地區的管轄,元朝實行行省制度。《元史·地理志一》載:“(世祖)二十七年……立中書省一,行中書省十有一:曰嶺北,曰遼陽,曰河南,曰陜西,曰四川,曰甘肅,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廣,曰征東,分鎮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軍四,安撫司十五,縣一千一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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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王國問題及其解決
形成:在楚漢戰爭時期,劉邦為了爭取支持,曾封了許多異姓王。西漢建立后,劉邦鏟除異姓王的同時,又封他的子弟為王,受封的諸王權力很大,擁有大量地盤,有官吏任免權、軍權、鑄幣權、還征收賦稅,地方勢力的強大,嚴重威脅著中央的統治。
解決:文帝時賈誼上《治安策》,建議將王國分成多個小國,以削弱其力量。景帝時開始“削藩”,著手削奪王國的封地。由此引發“七國之亂”。西漢政府平叛,景帝把王國的行政權、官吏的任免權收歸國有。武帝時下“推恩令”,王國越分越小,再也無力與中央對抗了。此后武帝又陸續奪去大批王、侯的爵位,王國對中央的威脅終于解除了,西漢中央集權得到鞏固。
◆宰相職能的變化
宰相是古代輔佐帝王治國的行政首長的統稱。歷朝歷代其稱謂不同,而且還有虛名與實質的區別。
殷商、西周的尹、師、保、太宰、冢宰即是宰相的幾種稱謂,春秋戰國時又稱相邦、令尹、丞相。秦統一后,稱丞相;秦二世即位后,趙高得勢,因其是太監,故拜為中丞相(秦漢宦官為朝官常加中字)。
西漢以丞相(相國、大司徒)、太尉(大司馬)、御史大夫(大司空、副丞相)為三公,共掌國事。漢武帝為了制約三公,把章奏的拆讀與審議權劃歸尚書。尚書本為內廷小吏,秦時初設,時有六尚,即尚書、尚冠、尚衣、尚沐、尚席、尚食,漢為宮內少府卿的屬官、十六官令之一。漢武帝的舉措使宰相名實分離,名義上的宰相還是三公,但實質上已為“錄尚書事”。同時由于漢武帝大肆征戰,軍事機構作用加大,所以多以大司馬或大將軍兼“錄尚書事”。此后即使丞相出現過失,也由尚書問狀彈劾。東漢時太傅和三公雖為極品,但實宰朝政者則是“錄尚書事”。此時宮廷內已形成分曹辦事、很具規模的尚書臺,此后這個內廷機構逐步取代了外朝,其職能也由事務性轉為政務性,臺閣登上中國的封建政治頂峰。
曹操把尚書臺從內廷轉到外朝,完成了其歷史變革。曹丕稱帝后為削弱尚書臺,另建了中書省,首官為中書監,掌起草和發布政令等機要,雖僅為三品,卻行宰相之實。尚書省的首官尚書令雖然更為榮耀,但實權卻被架空。晉改侍中寺為門下省,參議政事。南北朝以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合稱臺省。
隋唐雖有地位崇高的三師(太師、太傅、太保)和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但都不是宰相。隋的宰相是品級為一至三品的三省長官,即尚書省的尚書令、內史省(即中書省,因避楊堅的父親楊忠名諱,故改此稱)的內史監(即中書監,諱改同),門下省的納言(即侍中,亦因避楊忠諱改)。唐初的宰相是品級為二至三品的三省長官——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因李世民曾任尚書令,故省此職,以尚書左右仆射為尚書省首官,初亦為宰相,后被排斥。此后,又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同中書門下三品(簡稱同三品)、參知政事等同為宰相。唐初于門下省設政事堂,為三省長官議事之所,高宗李治時將其遷到中書省。到了唐玄宗李隆基時,政事堂成為宰相的固定辦事機關,政事堂會議的“執政事筆”成為了首席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