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級化學七單元《燃料及其利用》教學設計及反思
【回答】用火柴、打火機、煙火、爐火等火源將紙、煤、酒精燈等引燃,用電子打火點煙、鉆木取火等
物質燃燒的共同特征和反應實質
待征——發光、發熱
實質——劇烈的氧化反應
總結:
【板書】 燃燒:可燃物跟空氣中的氧氣發生的一種發光發熱的劇烈的氧化反應。
【演示】在燒杯中放入半杯80℃左右的熱水,在燒杯上放一塊薄銅片,在銅片的兩端分別放一小粒白磷和一小堆紅磷,過一會兒后白磷燃燒起來而紅磷不燃燒。
【提問】通過對上述實驗進行分析,可燃物在什么條件下才能夠燃燒?
【演示】在玻璃棒的下端、中部、上部三處各系上一小塊白磷,把玻璃棒插到盛有80℃熱水的燒杯里,使下端的白磷浸沒在熱水中,中部的白磷懸于水面處,上部的白磷露在燒杯外,結果只有水面處的白磷燃起來了。
【分析】水面上的白磷和水中的白磷溫度都達到了著火點,不同的是水面上的白磷與空氣接觸了而水中的沒有,這就說明物質必須與氧氣接觸才能燃燒;水面上的白磷與燒杯外的白磷同在空氣中,而燒杯外的白磷下面沒有熱水,其溫度未達到著火點,說明物質要燃燒還得使其溫度達到著火點。
一:燃燒的條件
(1)可燃物
(2)要與氧氣接觸。
(3)可燃物要達到燃燒時所需的最低溫度——著火點。
【小結】燃燒,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設問】燃燒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若缺少一個就不能燃燒。當發生了火災時,應如何滅火呢?
【講解】滅火的原理是由燃燒的條件決定的,即破壞燃燒的條件之一,就可以滅火。可見,燃燒的條件和滅火的原理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說明同一問題,兩者不是相互割裂的。
二:滅火的原理和方法
原理一:將可燃物與氧氣隔絕。
原理二:將可燃物溫度降到著火點以下。
【討論】1.實驗室如何熄滅酒精燈?它應用了什么原理?
2.木頭著火時,通常潑水可以熄滅,為什么?
3. 請聯系實際,列舉一些常用的滅火方法,并分別說說它們的滅火的原理。
三:易燃物和易爆物的安全知識:
【引入】大家知道,同是一種物質在不同條件下,燃燒的現象也不相同。如碳、硫、磷等在氧氣中燃燒就要比在空氣中劇烈;在同一條件下,有些物質能平靜燃燒,有些物質則急劇燃燒,甚至會發生爆炸。為什么同是燃燒,但現象會出現如此的差異呢?
燃燒的特殊現象——爆炸
【講解】通過上述實驗我們看到:
1.氧氣的含量不同,可燃物燃燒的激烈程度是不同的。
2.由于可燃物與空氣充分混合,經點燃在一定空間內急劇燃燒,生成的氣體受熱急劇膨脹即引起爆炸。所以在油庫、面粉加工廠、紡織廠的一些車間都寫有嚴禁煙火的警告,就是因為這些地方的空氣中常混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它們接觸到明火,就會有爆炸的危險。
【引入】外界條件的變化對燃燒的現象也有影響,總的來說就是
【板書】可燃物與氧氣接觸面積越大,氧氣濃度越高,燃燒就越劇烈。在一定空間內急劇燃燒,并有氣體生成,可以引發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