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與語言功能操練
傳統的教學中,聽的活動一般包括在以句型或課文為中心的綜合教學中,著重于語言形式的聽辨和記憶;信息的輸入,即以語篇內容為目的的聽的活動明顯不足。實質上,句型中圍繞語言形式的聽從嚴格意義上說并非是"真正的"聽,這一點,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釋。第一,語言形式的操練往往注重音素和音素群的區別和辯認,注重音位的變化,注意詞與詞間的語法關系等,然而,對這些知識的操練和掌握,并不一定意味著學習者能在實際使用語言中,演繹性地運用這些知識。學習者對一種新的語言的語音和音位的敏感性往往是在實際使用語言中逐漸獲得的。這種敏感性的獲得,不僅依*在使用語言中演繹性地運用學過的知識,更依賴歸納性地領會和掌握相關的知識,而語言功能操練則為學生提供了學習、領會和運用聽覺感知知識的機會。
第二,聽是對口頭信息的接受和解碼,是一種最基本的交際行為。無論聽什么,只有在無須注意說話人的表達形式,只注意其說話內容時,才能有效地把握信息,達到交際目的。從這一意義上說,聽力教學的本意應該是使學習者獲得直接聽取信息的能力,即交際意義上的聽力。現代語言教育學理論認為:充分的以理解語篇內容為目的的語言輸入,是形成交際性聽力乃至決定整個語言學習是否成功的關鍵;此外,有效的聽力培養必須對聽的技能技巧加以針對性訓練。
第三,既然聽力理解的過程是對語言信息的解碼和意義再構建過程的結合,那么,在這一過程中,除了要求聽者的積極參與外,聽者的社會文化背景和語用學知識與聽者的純語言知識同樣重要。對這一點,O’malley &Chamot在1990年公布了他們的一項調查,結果發現聽力理解好的學習者和差的學習者在使用學習策略方面呈顯著差異。聽力理解好的學習者較多使用的學習策略包括:有選擇性地集中注意力,根據上下文推斷意義和運用背景性知識輔助理解。我們知道,語言形式的操練幾乎完全排除了對背景知識和社會文化知識的考慮,但是語言功能操練卻往往能彌補這一缺陷。
綜合上述三個原因,聽力教學應在訓練語句成分聽辨的基礎上,訓練語篇內容的理解,同時在聽速與難度上達到一定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