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游戲創編的要點
幼兒的音樂教育主要是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的,國家教委頒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也明確規定了幼兒園教育工作的原則,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內容就是:“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于各項活動之中!边@就是說,幼兒園教育工作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已經納入了有關幼兒教育的政策法規之中。那么,什么是2-3歲音樂表演游戲呢?我這里講的,是一種專供2-3歲表演的綜合性的游戲,在平時所學的歌或簡單的律動、舞蹈的基礎上加工,并且將這些平時幼兒熟悉了的歌曲、舞蹈組編成一個有情節的故事,在“六一”、“新年”等節日或家長會等活動中表演。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和表演時家長觀看的心理,突出表演能力強的幼兒,重視表現一般的幼兒的游戲積極性,參加人數不限,可以吸收全體幼兒參加,
幼兒參加音樂表演游戲無疑有三個直接的目的:第一,學會感受和欣賞表演作品中借助聲音所傳達的情感和內容;第二,學會用自己的表演來表達作品的情感和內容;第三,學會自己用聲音或表演來表達自己的情感。這就是托兒音樂教育中欣賞、表演和創作三個方面的實踐內容。然而,2~3歲幼兒由于生理水平和整個心理活動發展水平的限制,意志活動處于發展的低級階段,意志內化水平仍然不高,意志過程往往表現為直接外露的意志行動。因此,老師在創編音樂表演游戲時會感到很大的壓力。
首先,我們創編幼兒的音樂游戲時,必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 好玩,能喚起幼兒的表演興趣,充滿童趣;
如:“小動物走路”,這是一首很符合托兒年齡特點的歌曲,“小兔走路蹦蹦蹦蹦跳”、“小鴨走路搖搖搖搖搖”、“小烏龜走路慢吞吞”、“小花貓走路靜悄悄”,當幼兒熟悉音樂后,老師直接進行示范和語言指導,幼兒隨著音樂節奏非常感興趣地模仿小動物走路的姿態,盡管他們的動作很隨意,但他們充滿著童趣,十分可愛。
二、好聽,讓幼兒熟悉不同形式的音樂,提高大動作和鍛煉精細動作技能,更好地認識節奏;
如:“搖滾樂”,“搖擺舞”等,播放節奏強烈的音樂,教幼兒跟著音樂拍手。如果他們能順利完成,可以隨著節奏起立、跺腳和踏步。再換其他音樂,看他們是否能跟上不同音樂的節奏。隨著播放的音樂一邊喊“晃手臂!”或“扭屁股!”一邊搖動身體部位,如果兒幼擅長如此,就讓他們做單邊的動作,如左腳和右腳,老師可以叫著口令通過輕輕碰一下正確的一邊來提示他們。
二、 結構精巧完整,形象準確生動,旋律流暢上口,風格特征鮮明;
如:“小兔乖乖”,“貓捉老鼠”等,在情節和角色方面都為幼兒熟悉理解,他們表演起來想象活躍,感情逼真,能夠一邊唱,一邊玩,這是他們最高興的,再加上它的形象、節奏鮮明,對比性強,樂段清楚,便于用動作表現音樂所要表達的不同內容。其情節的高潮,還能使幼兒在心理上得到滿足,能調動幼兒參加音樂游戲的積極性,使參加游戲的幼兒都能得到快樂。
四、易學,即游戲的形式和規則簡單明了,幼兒一學就會,基本沒有障礙;
如:“找朋友”,“拉拉手”,“拉個園圈走走”,“拍手舞”等,這些都是單一的音樂游戲,無情節無角色,內容動作簡單,幼兒游戲起來注意力較集中,情緒愉快。
五、在情感、社會性等方面有明確的教育價值和教育目標。
如:“拔蘿卜”, 幼兒在進行這個音樂游戲的同時,培養和教育他們要愛勞動,要有團結互助的精神。
音樂游戲集中體現了音樂的藝術性、技術性、抽象性與幼兒年齡特征和發展水平之間的對立統一的關系。因為游戲可以將豐富的教育要求以有趣的形式表現出來,使幼兒在樂此不疲的、喜聞樂見的玩耍中不知不覺地練習和掌握一定的知識技能,達到教育的目的,因此,音樂的表演游戲是幼對兒進行綜合性教育,而家長在觀看時更是在檢驗教育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