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的車
下午觀察回來,孩子們就有了不少新發現,他們指出馬路上要有紅綠燈;汽車在馬路上開時是一邊一個方向的,要不然很危險等等。于是,大家開始修整自己的馬路,制定交通規則。在這期間,總有不少問題會發生爭執,例如不同方向的車應具體在馬路的哪一邊。遇到這些棘手的問題,老師都帶著他們到馬路上自己去找答案。幾天后,這個十字路口已經井然有序了,當客人來班未注意到腳下的斑馬線時,孩子們會主動提醒你,“行人”要走“人行道”。
幼兒對汽車玩具大多有著天然自發的興趣,對馬路上的汽車也都有著各種各樣的直接經驗。教師創設的馬路刺激了幼兒的興趣,引發了幼兒的直接經驗,證明了這一活動制定的教學目標的可行性,也為教師預定教學的開展提供了契機。此時教師的職責就是觀察幼兒的活動,注視實驗條件與幼兒之間的相互作用,適時調整教學內容和教學物質條件,承認幼兒不同的學習方式,尊重幼兒的錯誤,鼓勵幼兒自己去發現錯誤和改正錯誤,為幼兒的自主學習提供服務,幫助其學習的擴展和深入,從而達到總體的教學目標��掌握簡單的交通規則,學習應用觀察來解決問題。
[案例2]
教師想在布置的馬路上設置一個交警的角色,由此開展交通警的活動,所以她就在活動區靠近馬路的位置上放了一頂交警的大蓋帽。[設置實驗情境]但是這頂帽子放在那里一直無人問津,更沒有人將這頂帽子同馬路上的種種布置聯系起來。在兩個星期的時間里,只有一個男孩子在離“馬路”很遠的角色游戲區偶爾地利用了一下。[實驗對象在這一實驗情境未做出研究者預期的反應]
主題進行到中間的時候,幼兒園有一個大班從外面請來了一位交警來介紹他的職業。教師想讓孩子們通過實際接觸交警更具體形象地了解這一角色,所以就把交警也請到了班上,讓他在布置馬路和車輛的區域給孩子們介紹規則。但是這次活動之后孩子們還是沒有產生任何新的變化。[再次提供刺激,仍無收效。]所以,老師拿走了那頂大蓋帽,也沒有進行預定的交通警活動。
教師對取消交通警這一活動,事后的解釋是:“我當時本來以為交警和馬路、車輛之間的關系是很自然而然的,但是既然孩子們實在是一點都不感興趣,我也就只好算了。因為我想,或者他們對這種角色性質的經驗不感興趣,或者他們并不了解、或者根本沒有留意過馬路上的交通警察。所以我想或許小班孩子進行這樣的內容不合適,可以放到中班進行。”
“興趣標志著在個人與他的行動的材料和結果之間沒有距離。興趣是它們的有機統一的標志。” (杜威)幼兒的興趣是教育過程實驗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只有幼兒自發的興趣才能促使其與教育過程的其他因素真正發生反應,獲得發展。當幼兒在教師所創設的實驗情境中,對所提出的教學內容沒有發生興趣時,教師就需反思自己原有的假設,做出相應的修改,當發現幼兒對此確實沒有興趣和學習需要時,證明預定的這一活動的教學目標不符合幼兒此時的發展,幼兒無法達到,這就應推翻原有的假設。
[案例3]
早上區域活動,苗苗在美工區畫的汽車和別人的都不一樣,他的汽車身上(汽車的側面)有個大圓圈,這是什么呀?苗苗告訴大家,這是汽車的備用胎,如果汽車半路車胎爆了,又沒有修理店,就可以裝上備用胎。可有的小朋友指出,他看到備用胎不是放在這的,是掛在汽車后面的。汽車的備用胎到底放在哪呢?是不是每個車子都有備用胎呢?大家一下對備用胎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突發的事件,超出了教師原先的設想]于是,老師改變了預先的計劃,臨時帶著孩子們到了馬路上,觀察汽車的備用胎。[教師接受了孩子的反應,接受了未知]孩子們盯著每一輛來往的車子,看他們是否有備用胎,又在哪里?有的孩子還趴在地上看,車子下面是否有備用胎?回來后,孩子們告訴老師:吉普車的備用胎是掛在車后面的;公共汽車的備用胎是藏在車身下面的;有的小汽車的備用胎是放在行李箱里的;路邊一位司機叔叔是從車廂的地毯下面取出備用胎的……[孩子的探索彌補了教師假設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