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釋文
卷第二十九斷獄
鉗重〔一五九〕上其連反。以鐵束罪人項,謂之鉗。 繩鋸上音成。下音句!」唾簧弦艄獭O缕邷Q反!♂旀E〔一六0〕音葉。謂死囚枷上用鐵釘鍱,以備牢固也!≡\候〔一六一〕上止忍反。診候,差醫人看診脈候也!∠翠汀惨涣诚轮奔追。刷盪也。盪,他浪反!】接嵪乱粜拧?接,即鞫問也!≠濉惨涣成弦糁。侏儒,矮小人也!〈房缴献」矸。 悼耄〔一六四〕上逃到反。下毛告反。按禮記云,七歲曰悼,八十曰耄,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迓犖ó敳炱淝裘玻兴己希紡屯,方從眾議斷之,重刑之至也。察其貌者,按周禮小司寇職云,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聽。觀其出言,不直則煩。二曰色聽。觀其顏色,不直則赧然。三曰氣聽。觀其氣息,不直則喘。四曰耳聽。觀其聽聆,不直則惑。五曰目聽。觀其眸視,不直則眊然。皆觀其貌,有所考合。赧,乃亶反,赤色也。喘,川遠反,氣出短急也。聆,音零,側聽也。眊,莫報反,目少精也。〔一六五〕 瘥〔一六六〕尸介反。病愈謂之瘥,亦作差!″忮松弦粜贰O乱艉。邂逅,猶款曲也。按毛詩國風云,邂逅相遇,適我願兮。謂不期而遇,此皆適偶合我之願!【佰E〔一六七〕即行止也!∈选惨涣恕骋羰。倚賴也。 無辜〔一六九〕音沽。訓罪也!蛫Α惨黄0〕上音呈。訓戒也!”住惨黄咭弧逞云茞阂病!〔钛馈惨黄叨骋艋ァ!【芸埂惨黄呷巢徽斜厩橐病!≌撛V〔一七四〕音訴!⊥人姆。 釐音離。按五曹筭法云,十絲為毫,十毫為釐。
卷第三十斷獄
迫脅虛業反。 怕懼上普駕反!《筋I上都毒反。 駮正上邦霍反。猶改正也!⊥龘k下勾豆反。訓成也!畏ㄖ^捨去法律,專用私情也!″憻挸勺铼q屈曲架搆也!∩舷孪以律粘善牵崛罩^之上弦;月死三日成晦,近晦三日謂之下弦!÷癔帯惨黄呶濉骋舢悺<丛嵋!≈軙嵶訉Ψ础V^今年二月初三日,至來年二月初三日,為周晬也。 斃必異反。死也!±瓗稚狭戏础@瓗,即折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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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洎(注)巨至切訓及 按:此原在「隋」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濫觴」條下。
〔二〕 五流有宅五宅三居 原脫。按:詳下釋文,實解正文中「五流有宅,五宅三居」語義,與前條「宥」無涉,此蓋顧跋所謂「釋尚在而遺標字者」,今據正文補。
〔三〕 誣 按:正文無「誣」。
〔四〕 訴 按:正文無「訴」。
〔五〕 炯誡 按:正文「炯」作「明」,此蓋顧跋所謂「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六〕 湮沒 「沒」原訛「落」,據正文改。
〔七〕 象魏 原作小字,與前條「紫微」釋文相連作一條。按:詳下釋文,乃解正文中「懸刑象之法於象魏」一語,與「紫微」意無涉,蓋顧跋所謂「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據正文析出。
〔八〕 公山弗擾為其宰 「公山弗擾」原作大字,另成一條。按:詳其上下語意相連,蓋顧跋所謂「應屬一條而分數條者」,今予合併。
〔九〕 弗擾 原作小字,與上相連。按:正文有「公山弗擾」,此下釋文專解「公山弗擾」,是應別自為條,今為析出。
〔一0〕梟鏡 「鏡」原作「鴟」。按:此蓋釋文所據本避宋諱改「鏡」為「鴟」,今據正文迴改。
〔一一〕嫡子 「嫡」上原衍「具為」二字,今據正文刪。
〔一二〕劾 按:正文無「劾」。
〔一三〕錯謬(注)上七各切下靡幼切 「靡」原訛「罪」,據文化本附釋文改。按:唐韻「謬」音「靡幼切」。
〔一四〕八珍 原作小字與前「膳」條相連為一條。按二者內容不合,此當釋正文引周禮「食醫掌王之八珍」者,今據以析出。
〔一五〕忠養之 原作「奉養之」,據正文改。按:此引禮文,禮記內則即作「忠」。
〔一六〕未啻 按:正文作「未售」,此蓋「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