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論語十四
問:"若是真知,安得不如好之?若是真好,安得不如樂之?"曰:"不說不是真知與真好,只是知得未極至,好得未極至。如數到九數,便自會數過十與十一去;數到十九數,便自會數過二十與二十一去。不著得氣力,自然如此。若方數得六七,自是未易過十;數得十五,自是未易過二十數,這都是未極至處。如行到福州,須行到福州境界極了,方到興化界;這邊來,也行盡埃州界了,方行到南劍界。若行未盡埃州界,自是未到得別州境界。'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賀孫〕
問:"明道曰:'篤信好學,未如自得之樂。好之者,如游他人園圃;樂之者,則己物耳。然只能信道,亦是人之難能也。'伊川曰:'非有所得,安能樂之?'又曰:'知之者,在彼,而我知之也。好之者,雖篤,而未能有之。至於樂之,則為己之所有。'第十九章凡七說,伊川三說。今從明道伊川之說。伊川第二說,推說教人事,曰:'知之必好之,好之必求之,求之必得之。古人此個學,是終身底事。果能造次顛沛必於是,豈有不得之理?'范氏曰'樂則生矣',呂氏亦曰'樂則不可已',皆推說樂以后事。若原其所以樂,則須如伊川之說。呂氏曰:'知之則不惑。'據此章'知'字,只謂好學者耳,未到不惑地位,其說稍深。楊氏曰:'"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則知之非艱矣。'此說'知'字又太淺。人而知學者亦不易得。夫婦之知,習之而不察者耳,未足以為知。二說正相反,呂氏過,楊氏不及。謝氏曰:'樂則無欣厭取舍。'謂之無厭無舍則可,若謂之無所欣,無所取,則何以謂之樂?尹氏大綱與伊川同意,但以'安'字訓'樂'字,未緊。"曰:"所論'知'字,甚善。但此亦謂知義理之大端者耳。謝說大抵太過。"〔榦〕
中人以上章
叔器問:"中人上下是資質否?"曰:"且不妝定恁地。或是他工夫如此,或是他資質如此。圣人只說'中人以上、中人以下'時,便都包得在里面了。圣人說中人以下,不可將那高遠底說與他,怕他時下無討頭處。若是就他地位說時,理會得一件,便是一件,庶幾漸漸長進,一日強似一日,一年強似一年。不知不覺,便也解到高遠處。"〔義剛〕
問:"圣人教人,不問智愚高下,未有不先之淺近,而后及其高深。今中人以上之資,遽以上焉者語之,何也?"曰:"他本有這資質,又須有這工夫,故圣人方以上者語之。今人既無這資質,又無這工夫,所以日趨於下流。"〔宇〕
正淳問:"'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是使之下學而未可語以上達否?"曰:"如此,則下學、上達分而為二事矣。況上達亦如何說得與他!須是待他自達。此章只是說智識未理會得此義理者,語之無益爾。"〔必大〕
行夫問此章。曰:"理只是一致。譬之水,也有把與人少者,有把與人多者。隨其質之高下而告之,非謂理有二致也。"〔時舉〕
或問此一段。曰:"正如告顏淵以'克己復禮',告仲弓以'持敬行恕',告司馬牛以言之讱。蓋清明剛健者自是一樣,恭默和順者自是一樣,有病痛者自是一樣,皆因其所及而語之也。"〔僩〕
問:"謝氏既以分言,又以操術言,豈非謂貴賤異等,執業不同,故居下者不可語之以向上者之事否?"曰:"也只是論學術所至之淺深而已。"〔必大〕集義。
問:"明道曰:'上智高遠之事,非中人以下所可告,蓋逾涯分也。'橫渠曰云云。此說得之呂監廟所編,其說似正,不知載在何集錄。第二十章凡六說。伊川兩說。橫渠說在外。伊川第二說曰:'"中人以上,中人以下",皆謂才也。'第一說與尹氏之說同此意。謂之才者,以為稟受然爾。楊氏亦曰:'有中人上下者,氣稟異也。'此三說皆以其上中下為系所稟受。范氏則曰:'由學與不學故也。'謝氏亦曰:'特語其操術淺深,非不移之品。'此二說,又以其上、中、下為系於學術。五說正相反。據本文,只大綱論上中下,初未嘗推原其所以然也。若推原其所以然,則二者皆有之。或以其稟受不同,或以其學術有異,不可偏舉。"曰:"伊川第二說,已具二者之意矣。"〔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