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課《圣雄甘地》教案
經過 基拉法特會議:第一次提出“不合作”的主張。
三步走:①印度人放棄英國人授予的官銜、爵位、榮譽;②拒絕為殖民當局工作;③抵制洋布,拒絕納稅 1930年的“食鹽進軍”,標志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達到高潮。 甘地提出“英國退出印度”——爭取印度的統一與獨立
結果 (1)不合作運動打擊了英國的殖民統治,抵制了其經濟勢力的侵略。
(2)1922年,發生喬里喬拉村暴力事件后,甘地宣布終止運動 相互妥協:《甘地——艾爾文協定》,甘地停止不合作運動;當局釋放政治犯;允許沿海人民煮鹽。 印度的獨立:二戰結束后,英國被迫同意印度獨立。1947年英國提出《蒙巴頓方案》,印度分為印、巴兩個獨立國家。
【相關講解】
1.阿姆利則慘案
一戰后,英國殖民者不僅未滿足印度自治的要求,相反于1919年頒布實行了《羅拉特法》,規定政府對革命者或嫌疑分子可以不經公開審訊即逮捕監禁,總督享有鎮壓之權,殖民當局可隨時宣布戒嚴,警察有權解散群眾集會和示威游行,這意味著印度人民完全失去政治自由和民主權利。英國殖民當局的高壓政策,激起了印度人民的一致反對,全國爆發了大規模的抗議集會。1919年4月10日,英國當局在旁遮普省的阿姆利則城逮捕了兩名民族運動活動家,企圖把他們驅逐出城。居民要求釋放被捕者,和警察發生了流血沖突。起義人民控制了城市,英國將軍戴爾率領殖民軍進城,實行戒嚴。4月13日,約有兩萬名印度人在一個廣場上舉行集會,抗議把兩名民族運動活動家驅逐出旁遮普。英國殖民軍未作任何警告就向赤手空拳的群眾開槍射擊,當場打死約1 000人,打傷2 000多人。這就是震驚世界的阿姆利則慘案。英國殖民者本來企圖借阿姆利則大屠殺嚇倒印度人民,結果卻激起旁遮普全省的反英怒潮,城鄉人民紛紛起義。在某些地方,起義者破壞了鐵路,顛覆了軍用列車,炸毀了橋梁,搗毀了警察所、監獄和官署。全國也以大規模的罷工和起義回答英國人在旁遮普的暴行。在紡織中心阿默達巴德,罷工工人不顧甘地的非暴力抵抗的號召,展開了英勇的革命斗爭,占領城市兩天,號召趕走英國統治者。1920年上半年,工人罷工達200次,參加人數達150萬。
2.非暴力不合作計劃
慘案發生后,正在病榻上的甘地立即投身到斗爭之中,起草宣言反對《羅拉特法》,認為“《羅拉特法》是不公正的,它違背了自由主義原則,破壞了基本人權,而公道、正義與人權是社會國家賴以維持安全的基礎”。1920年,甘地在國大黨會議上首次提出“非暴力不合作”主張,并獲得通過。
“非暴力不合作”計劃包括“非暴力抵抗”和與英國殖民者“不合作”的態度兩部分內容。具體內容有:辭去英國人授予的公職和爵位;不參加殖民政府的任何集會;不接受英國教育,以自設的私立學校代替英國統治者的公立學校;不買英國貨,不穿英式服裝,自己紡紗織布;不買英國公債,不在英國銀行存款等等。決定通過三個步驟來發動一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首先,所有印度人放棄各種英國人授予的官銜、爵位和榮譽;其次,拒絕為英國在印度的殖民當局工作,以手工紡紗抵制洋布;最后一步,拒絕納稅。
不合作主張首先在孟加拉省獲得積極響應,成千上萬的學生走出公立學校,律師停業,官員退職蔚然成風,一些知名人土也受到甘地人格的感召,放棄高官厚祿,一包包洋布被付之一炬。在這次運動中,印度教徒與穆斯林表現出空前的團結,不合作運動使印度人民的精神面貌煥然一新,極大地增強了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正像尼赫魯所說:“一個精神萎靡不振、落后的、四分五裂的民族忽然昂首挺胸參加全國有紀律的行動,這種行動本身就使群眾產生了不可抵抗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