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高考語文文言虛詞用法2
例如:
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諫太宗十思書》
因擊沛公于坐,殺之。《鴻門宴》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2. 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于是”“就”。
例如:
項羽即日因留沛公飲。《鴻門宴》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3. 附:動詞。今譯為:沿襲、順著。
如:
蒙故業,因遺策。《過秦論》
于
“于”通常用作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名詞性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作狀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系。
1. 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范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于”“給”“由于”等。
例如:
得復見將軍于此。(《鴻門宴》,在)
荊國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輸》,在……方面)
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于孫將軍。(《赤壁之戰》,向)
權起更衣,肅追于宇下。(《赤壁之戰》,到)
謂獄中語乃親得之于史公元。(《左忠毅公逸事》,從、自)
故燕王欲結于君。(《廉頗藺相如列傳》,跟、同)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對、對于)
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于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給)
2.(1)放在形容詞之后,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
例如:
良曰:“長于臣。”(《鴻門宴》)
冰,水為之,而寒于水。(《勸學》)
(2)有時則只是表示對象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
例如:
非常之謀難于猝發……(《五人墓碑記》)
3. 放在動詞之后,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
例如:
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戰》)
4. 復音虛詞“于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1)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關系,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如:
于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缶。(《廉頗藺相如列傳》)
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2)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后,“于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于”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于“在這”“從這”等。如: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捕蛇者說》,“在這職業上”)
與
1. 介詞,引進動作行為涉及的對象,相當于“跟”“和”。如:
秦伯說,與鄭人盟。(《燭之武退秦師》)
豎子不足與謀!(《鴻門宴》)
2. 連詞,表并列,相當于“和”。如:
夫六國與秦皆諸侯。(《六國論》)
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過秦論》)
3. 語氣助詞,通“歟”。如:
為是其智弗若與?(《弈秋》)
4. 固定結構“孰與”“與……孰”,相當于“跟……相比,哪一個… ”。如:
吾與徐公孰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廉頗藺相如列傳》)
5.(附)動詞。作謂語。今譯為:
(1)親附、跟隨
例釋:與贏而不助五國也。(《六國論》)
(2)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