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高考語文文言虛詞用法2
例釋:與斗卮酒。(《鴻門宴》)
(3)交往
例釋:始而相與,久而相信,卒而相親。(《呂氏春秋》)
(4)對付
例釋:一與一,誰能懼我。(《淮陰侯列傳》)
(5)允許、贊許
例釋:吾與點也。(《論語》)
(6)幫助
例釋:君之謀過矣,君不與勝者而與不勝者。(《論語》)
(7)參加、參與
例釋:蹇叔之子與師。《左傳》
(8)稱譽
例釋:朝過夕改,君子與之。《漢書》
則
1. 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系。
(1)表示承接關系。一般用來連接兩個分句或緊縮復句中的前后兩層意思,表示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系。可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
例如:
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斗卮酒。(《鴻門宴》)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2)表示假設關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設的情況,相當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于“那么”“就”。
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3)表示并列關系。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里,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分句之間是并列關系(不是表示兩個詞之間)。可譯為“就”,或不譯。
例如: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4)表示轉折、讓步關系。表示意思有轉折時,“則”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譯為“可是”“卻”;表示姑且承認一件事,預備下句轉入正意時,“則”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譯為“雖然”“倒是”。
例如: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2. 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
例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者
1. 助詞,主要有以下用法。
(1)在別的詞或短語之后,組成名詞性短語(“者”字結構),通常翻譯為“…的n.(人、事、物等)”或“…的”。如: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論語》
不為者與不能者之形何以異?(《齊桓晉文之事》)
仲尼之徒無能道桓文之事者。(《齊桓晉文之事》)
(2)放在一個詞或一組詞后邊,起提頓作用:先用“……者”提出要說明的事物,稍微停頓一下,然后說明或論斷。如:
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歲為春,八千歲為秋。(《逍遙游》)
(3)“者”有時放在時間詞之后,起語助作用,可不譯。如:
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鴻門宴》)
曩者辱賜書。(《報任安書》)
(4)“者”有時放在數詞后邊,可譯為“個”“樣”之類。如:
此數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戰》)
二者不可得兼。(《魚我所欲也》)
(5)定語后置的標志。不譯。如:
求人可使報秦者,未得。《廉頗藺相如列傳》
(6)“者”字在句中停頓,引出判斷,不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