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稅收和納稅人
【高考考核內容與要求】 國民收入的分配 財政收入和支出 財政的作用 稅收及其特征 我國稅收的性質和作用 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
【基礎知識】 ⅰ、基本概念 1.社會總產品: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通常是一年),由各生產部門的勞動者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和。 2.社會總產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用貨幣來表示的社會總產品。 3.國民收入:在社會總產品中,扣除已消耗的生產資料,剩下的那部分凈產品,用貨幣表示就是凈產值。 4.積累:國民收入中用于擴大再生產、非生產性基本建設和社會物質儲備的那部分。 5.消費:國民收入中用于個人消費和公共消費的那部分。 6.財政:國家憑借自身擁有的政治權利,強制性的征收一部分社會產品,形成國家掌握的收入,以滿足各方面支出的需要。國家的收入和支出就是財政。 7.稅收: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利,依法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8.稅收的強制性:指稅收是依靠國家的政治權力而強制征收的。 9.稅收的無償性:指國家取得的稅收收入,既不需要返還給納稅人,也不需要對納稅人付出任何代價。 10.稅收的固定性:指在征稅之前就通過法律形式,預先規定了征稅對象和征收數額之間的數量比例,不經國家批準不能隨意改變。 11.納稅人:稅法上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增值稅:將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增值額作為征稅對象的一個稅種。 12.關稅:對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的貨物、物品征收的一種稅。 ⅱ、基本原理、觀點 1.國民收入的分配原理 國民收入的分配是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它的性質是由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決定的。國民收入分配的狀況還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水平和狀況。 2.積累與消費的辯證關系原理 在我國,二者是對立統一的關系。二者的一致性表現在:積累主要是用于擴大再生產,而生產的發展是提高消費水平的基礎;消費是生產的目的,也是促進生產發展的重要措施。二者的對立表現在:積累代表長遠利益、共同利益,消費代表個人利益和眼前利益。一定時期內國民收入的總量是既定的,積累和消費是此消彼長的關系。 用于積累的部分過多,會造成消費萎縮,或消費的增長趕不上生產的增長,會挫傷人們的勞動積極性,使生產的擴大和積累的實現受阻;而消費過多,對生產成果搞“分光吃光”,生產發展沒有后勁,也不利于消費水平的提高。片面的高積累、低消費,或者只看眼前,不看長遠,追求不切實際的高消費,都是有害的。 3.財政的巨大作用原理 ⑴可以有效地調節資源配置,實行資源優化配置;⑵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通過財政促進經濟總量平衡和經濟結構的調整,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⑶可以有力地促進科學、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的發展;⑷有利于促進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財政通過稅收和社會保障支出調節社會分配,有利于實現共同富裕;⑸是鞏固國家政權的物質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