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1學習輔導 第4課 明清君主專制的加強
──明太祖《皇明祖訓·祖訓首章》
◆明朝的內閣
明內閣的發展:太祖時期(1382年后),為皇帝侍從,以備顧問,秩不過五品。到成祖時(1403-1424年),“內閣”之名正式確立,與皇帝議國家大事,章疏常直達御前,漸受重用。至宣宗(1426-1435年),為內閣制的第一階段。宣宗時大學士地位日隆,掌“條旨”(票擬),儼然漢唐宰輔。英宗(1436-1449年)時,為內閣制的第二階段。英宗開“首輔”專權之始,閣權已超過六部。后來,世宗至神宗初期,為內閣的鼎盛期。威權已超六部,無宰相之名,卻有“相權之實”,不過此時閣臣互相爭奪首輔之位,間接形成黨爭,造成政治的不穩定。最后,到神宗后期(約1570年后),內閣權力漸衰。皇帝一面仍以內閣首輔票擬,但同時一面假手宦官居間傳遞奏章,令宦官漸專權。自此以后,皇帝多信用宦官,內閣根本未發揮應有的作用。
明代的內閣乃前朝所未有的組織,但它只不過是皇帝的秘書結構,并非正式的行政機構,與一般的中央政府組織有別。
明代內閣的特點:
首先,是變動性。明代內閣組織雖有四殿二閣,但并不同時設置,缺此少彼成為常事,須視皇帝好惡而定,而大學土員額亦多寡不等。至于內閣權力亦隨皇帝寵信的程度而轉變。
其次,是附屬性。內閣權力常因皇帝委任與否而有輕重之別,且內閣職權出自皇帝授予,不得獨立行使,向各部及地方政府下達命令時,必須通過皇帝諭旨,可見內閣實屬皇帝的附屬機構。
再者,是個別性。內閣大學士雖由皇帝任免,但大學士間彼此沒有隸屬關系,責任亦不連帶,各自獨立以己見輔助君主。
明代內閣制度的影響:
首先,是助長君主專制。內閣首輔雖儼如漢、唐之宰相,但并無節制君權的作用,事無大小都要秉乘皇帝的旨意行事,內閣只是皇帝加強專制獨裁的工具而已。
其次,是助長君主荒政。內閣大學士的職責是對奏章作出票擬,再呈皇帝批紅,原意在于使大學士能對政事作出“提議”,但若皇帝無心理政,可以不加細閱,便作批決,閣臣亦無可奈何。因此,內閣的“意見”遂演變成為“決策”,無疑助長助了君主荒政。
再者,是形成宦官弄權。明中葉以后,皇帝日漸頹廢,往往深居內殿,不親政事,不與大臣相接,而往往把宦官視作心腹,委以重任。
還有,是演成朋黨傾軋。明之內閣上受君主箝制,內受宦官操縱,閣臣之欲握權柄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一方面要交結內監;另一方面則又須傾軋同列之大學士,遂演成朋黨之禍。
最后,是導致政風因循。明代閣臣絕大多數是由進士而翰林,而拜命入閣,他們大都是十年窗下,久在翰林苑,舞文弄墨之士,并無實際的政治經驗,一旦入閣,大都昏庸而無識見,閣臣為保官秩,大都庸庸碌碌,而很少勇于任事、敢作敢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