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版高中語文必修三、四教材分析1
“興”與“比”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不少“興”本身就是“比”,但它跟“比”的區別主要是“興”用在全篇或章節的開頭,引起感情抒發,而“比”往往在中間,如果在開頭,即“興中有比”;其次,從藝術效果講,“比”較明顯,“興”較含蓄,《文心雕龍•比興》中說:“比顯而興隱者。故比者,附也;興者,起也。附理者切類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擬議。”
宋代李仲蒙則從作者創作中主觀情感與客觀事物之間關系論述:“敘物以言情,謂之賦,情盡物者也。索物以托情,謂之比,情附物者也。觸物以起情,謂之興,物動情者也。”一般敘述或描寫事物即“賦”,情感包含在敘述描寫的事物中。有了情感需表達,尋找一個事物來寄托,即是“比”,感情通過事物表達出來。而見到事物引發感情,即是“興”。
比、興、賦的共同特點是有形象、有情感,因此,它成為詩歌藝術主要的表現手法。但《詩經》中雖然大量運用,卻分散、零散,主要還停留在表達手法上,而到了屈原的《離騷》中,上升到一種構思或創作方法,后世稱為“比興”、“興”,也即“寄托”或“象征”。它與《詩經》中的“比”、“興”相比,有四方面不同:
1、從創作高度而言,已從單純的表現技巧發展到比較完整的藝術形象創作、構思方法,《詩經》中的比、興是具體、零碎的修辭表現手法,而《離騷》中“比興”(寄托)則是一種整體性的構思象征手法。
2、從藝術審美效果看,《詩經》中的比、興雖起到將抽象化為形象的作用,但表象(喻體)與深層義(本體)之間關系比較單純、明顯,而《離騷》中的“比興”則表象與深層義之間的關系朦朧而不確定,若即若離,給人以多種聯想。
3、從內容角度而言,《詩經》中的比、興表現范圍較廣,可以表達多種內容;而《離騷》及以后的“比興”(寄托)表達的意義則一般較重大,往往是有關君國大義,至少也應是個人懷才不遇的身世之感。當代詞學家萬云駿先生指出:“何謂寄托?就其形式而言,和一般比興差不多,但就其內涵言,則必須有重要的社會內容。”
4、《離騷》中的比興已經將一些本體與喻體關系基本確立,形成傳統,在后世詩詞中被廣泛運用。東漢王逸《離騷經序》中說:“《離騷》之文,依《詩》取興,引類譬喻。故善鳥香草以配忠貞,惡禽臭物以比讒佞,靈修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賢臣,虬龍鸞風以托君子,飄風云霓以為小人。”并逐漸形成如朱自清先生《詩言志辨》中所概括的中國古代四大比興體詩:以古比今的“詠史詩”、以仙比俗的“游仙詩”、以男女比主臣的“愛情詩”、以物比人的“詠物詩”。
關于與“閹黨”斗爭中嘉善魏大中的事跡:我市的嘉善魏氏一門既多壯烈之士,又多斐然文才。魏大中(?——1625)因在天啟年間反對魏忠賢的“閹黨”而遭迫害,不屈,與左光斗等人亡于獄中,被列入明末反閹志士中。魏大中與周順昌為親家,魏、周被逮引發蘇州“市民暴動”。魏被捕后,其子魏學洢隨京營救,營救不得,“匍匐飲血,扶櫬而歸”,悲傷過度而亡,魏學洢有《茅檐集》傳世,其中《核舟記》一文一直為中學教材。次子魏學濂曾在崇禎年間為父訟冤,官至庶常,李自成起義軍打進北京,自縊而亡。少子魏學洙邑廩生,父兄遭難,悲傷而事母至孝,年二十七早亡。魏氏一門忠孝,為世稱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