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小說的發展及其規律教案
再進一步面對一個作品集子,確認是不是小說就要具體分析了。野史筆記的一個集子中也含有傳奇和志怪性質的作品,如唐代《酉陽雜俎》就有好的志怪作品,宋代《癸辛雜識》就有一些記錄軼事異聞的作品,元末明初的《輟耕錄》中有些篇什則成為后世小說的題材來源,甚至一些文人的文集中也會偶然雜有一些精彩的小說,如《東田文集》中的《中山狼傳》,《九集》中的《負情儂傳》《珠衫》《劉東山》等;相反,筆記小說集中也會夾雜一些雜錄性質的文字,例如用傳奇小說方法寫成的筆記小說集《聊齋志異》也有一些非敘事性的篇章。出現這種情況,與古代人的“小說”觀念有關。盡管明代中期以后通俗文學家們為小說正名,為小說的地位和發展大聲疾呼,但是占統治地位的文化傳統觀念是根深蒂固的,清代乾隆年間編撰的《四庫全書總目》對“小說”的看法與桓譚、班固的看法基本保持不變,就是一個明證。兩種“小說”概念的并存,是造成小說與史傳有一部分交叉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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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總結了一條,就是“愛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惡必書,是為實錄”。就是說,愛它而曉得它有缺點,憎它而曉得它有所長。正如我們所理解的:世界上萬事萬物都是對立的矛盾的統一體,不可能有純粹的東西。好人身上有缺點,壞人身上有長處。這完全符合辯證法。但這不是說沒有善惡、是非之分。所愛、所憎,分得清清楚楚;在此前提下,再看次要的方面。比如吳承恩寫《西游記》,創造了個豬八戒,他是個小農生產者。他眼光如豆,心胸也不開闊,而且動搖得很厲害,一遇困難就要散伙,回高老莊去。遇到妖魔鬼怪,孫悟空去打,他卻躲起來睡大覺;回來一看,孫悟空快打贏了,他怕功勞全是別人的了,趕快跑過去打幾耙子。他還愛挑撥離間,幾次在唐僧面前說孫悟空的壞話,把孫悟空趕走。總之,這個人的缺點是很多很嚴重的。但我們并不覺得這個人特別可恨,我們小孩看到他就笑,并沒有把他當成敵人來看。為什么?因為作者還寫了豬八戒的許多更為主要的長處。比如勞而又苦的事情都是豬八戒干的,長途挑經擔,孫悟空是不干的;過那個稀柿洞,硬是豬八戒拿嘴巴拱出一條路來;妖魔鬼怪把他抓起來,他罵到底,從來不投降的。還有,他鬧情緒是常事,可始終沒有脫離取經隊伍,取經隊伍少不了這么一個人。這就是說,作者在創作豬八戒的時候,是“愛而知其丑”的,而且把他的丑大膽放手地寫得很充分。《水滸傳》寫林沖,寫武松,寫魯智深、李逵,都是采取這種態度。“憎而知其善”,也是如此。《三國演義》寫曹操,作者是恨他的,把他當作反面人物來寫。可曹操有雄才大略,最后勝利的還是他。他有很多優點,善于用人,善于識才。抓住一點好處就寫出來,決不掩藏、抹煞。可這些好處,這些雄才大略,就使他成為一個大壞蛋,不是普通的壞蛋。司馬遷寫劉邦,寫項羽,也持這樣的看法。這就是要通過對現實生活的觀察體驗,寫出真實的人來,寫出有血有肉的人來。《紅樓夢》更是這樣。林黛玉是作者同情的,可是寫了她很多缺點;薛寶釵是作者不喜歡的,但也并不抹煞她種種的長處。正因為這樣,《紅樓夢》里寫了許許多多的人物,一個個都是活生生的,使我們感動。“愛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惡必書”,這一條經驗我們就沒有很好地繼承下來。 我們為什么不能把人物寫得真實起來呢?生活中有多少使人感動的新人新事,叫我們一寫,往往就顯得不真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