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分析:必修2第一課《生活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
【課程目標】
§3.7 引述憲法規定,明確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1.1 引述憲法對公民政治權利和義務的有關規定,說明公民有序參與政治生活的意義。
【學習目標】
1.識記國家的本質及根本屬性
2.明確我國的國家性質即國體
3.知道人民民主專政的最大特點
4.理解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
5.理解我國人民民主的廣泛性和真實性
6.理解我國民主與專政的關系
7.認識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必要性
8.懂得我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和義務
9.理解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三個基本原則
10.了解政治生活的內容及怎樣有序參與政治生活
【細說教材】
本課主要從國家入手,分析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揭示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讓學生懂得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享有廣泛而真實的權利,同時履行義務。作為公民,要正確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自覺樹立主人翁意識,積極參與國家政治生活。本課主要有憲法對我國國家性質的規定、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與特點、人民民主的廣泛性和真實性、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必要性、我國公民享有的政治權利、我國公民必須履行的政治義務、我國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等七個高考考點。
一、國家觀
1.國家的本質含義──從本質上講,國家是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進行階級統治的工具
2.國家的根本屬性──階級性
3.國家的性質──即國體,它是由占統治地位的階級的性質決定的
4.國家的類型
根據國家性質不同,國家可分為奴隸制國家、封建制國家、資本主義國家和社會主義國家。前三種類型的國家屬于剝削階級統治的國家,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新型國家。
點撥:(1)國家不是從來就有的,它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
(2)除階級屬性外,國家還具有主權屬性和社會屬性。
二、民主觀
1.民主的含義
──指在一定階級范圍內,按照平等的原則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共同管理國家事務的國家制度。
2.民主的特點──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民主總是屬于統治階級的。
3.專政的含義──即主要依靠暴力實行的統治
4.我國的民主和專政的關系──辯證統一的
(1)民主與專政相互區別、相互對立。民主只適用于人民內部,專政則適用于敵對分子和敵對勢力。
(2)民主與專政相輔相成、互為前提。民主是專政的基礎,專政是民主的保障。
點撥:①民主的本質是一種國家制度,是同專制獨裁制度相對立的。
②不能說任何國家都有民主(民主制國家才有),但任何國家都有專政的職能。
③民主是具體的、相對的,世界上不存在抽象的、絕對的、全民的、超階級的民主。
三、人民民主專政: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
1.我國的國家性質(國體) ──人民民主專政
(1)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是國家根本大法對我國國家性質的明確規定。
點撥:①工人階級的領導是我國國家性質的首要標志。
②工農聯盟是我國國家政權的階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