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級化學上冊第一單元知識點總結
第一單元 走進化學世界
一、物質的變化和性質
1、化學是研究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以及變化規律的學科。
2、物質的變化
化學變化:有新物質生成。
物理變化:沒有新物質生成。
區別:是否有新物質生成。
3、物質的性質
物理性質:不需要經過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的性質。如:色、味、態、密度、硬度、
熔點、沸點、揮發等。
化學性質:需要經過化學變化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如:可燃性、助燃性、氧化性、還
原性、穩定性等。
4、蠟燭及其燃燒現象的探究
蠟燭火焰分為三層:外焰(溫度最高)、內焰、焰心(溫度最低)
蠟燭的燃燒既是物理變化又是化學變化。
蠟燭燃燒后生成水和二氧化碳
5、人吸入氣體和呼出氣體:相同點:都有水、氧氣、二氧化碳
不同點:吸入氣體:氧氣多 呼出氣體:二氧化碳、水多
結論:二氧化碳能夠使澄清石灰水變渾濁。
試管 燒杯 酒精燈 漏斗 滴管 集氣瓶 水槽 鐵架臺
6、各種常見儀器:
(1)固體藥品的取用:①存放:廣口瓶。
②取用:粉狀藥品—藥匙或紙槽(一傾二送三直立)
塊狀—鑷子 (一橫二放三慢滑)
(2)液體藥品的取用:①存放:細口瓶。
②取用:瓶塞倒放;標簽朝手心;口對口緊挨著慢倒;試管略傾斜
(3)量筒:①無‘0’刻度;②正確讀數:視線與凹液面下端平視(否則俯大仰小)
(4)酒精燈:①注意事項: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添加酒精;禁止“燈對燈”點燃酒精燈;
必須用燈帽熄滅酒精燈,禁止用嘴吹。
②火焰分三層:外焰(溫度最高)、內焰、焰心(溫度最低)
對物質加熱用外焰
(5)給物質加熱的方法:
對液體加熱:試管外壁保持干燥,試管中液體不超過試管1/3,試管口向上與桌面成45°,
先預熱再加熱,加熱用外焰,試管口不可對人。
對固體加熱:試管外壁保持干燥,試管口略下傾,先預熱再加熱,加熱用外焰。
(6)玻璃儀器洗滌干凈的標準:儀器內壁附著的水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7)可直接加熱的儀器:試管、蒸發皿、燃燒匙
可間接加熱的儀器:燒杯、燒瓶
不能加熱的儀器:量筒、集氣瓶
(8)取用藥品時做到:口不嘗、手不摸、鼻不聞(聞的方法:扇聞)
未說明藥品用量時:液體一般取1~2毫升,固體只需蓋滿試管低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