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漢何嘗殺妻》基礎知識及同步練習
理清本文的邏輯結構,對于我們議論文特別是駁論文的閱讀和寫作有很強的指導作用。
2、句段理解:
⑴中心句:歷史的真實和舞臺藝術的真實,有時距離很大,誰要是把看戲當成讀歷史,那就不免要上當。文章從舊戲《吳漢殺妻》談起,引出了自己的觀點:“歷史的真實和舞臺藝術的真實,有時距離很大”,并且告誡我們“誰要是把看戲當成讀歷史,那就不免要上當”,可見作者寫作本文的目的并不在于要澄清“吳漢何嘗殺妻”的具體歷史史實,為吳漢平反,而是借對它的澄清來指導人們的文化生活,提高人們的認識,為現實生活服務。可見作者寫此文章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⑵重點句:⑴在漢代的歷史典籍中,完全找不到“吳漢殺妻”的事實根據。這是文章的一個重要論據,因為“完全找不到”事實根據,所以,吳漢沒有殺妻,而舊戲演出“吳漢殺妻”不是事實,是杜撰,無根據的。接著文章引用四則史料加以佐證,這里運用演繹推理論證。⑵如果吳漢確曾殺過王莽的女兒而后投奔劉秀,那么,在《后漢書》上一定要大書特書,夸獎他的忠孝,決不至于一字不提。這是本文的又一個重要論據,與上文論據相關聯:因為“找不到”事實根據,所以沒有殺妻;假設“殺妻”,必定有記載,因為《后漢書》沒有記載,所以吳漢未嘗殺妻。
⑶總結句:從我們現在的觀點來說,假若要把吳漢的故事編成戲劇,雖然不必要完全照《后漢書》記載的史實,原封不動地搬上舞臺;但是也不應該捏造情節,胡亂編出像《吳漢殺妻》這樣的劇本。照應文章開頭,深化中心,寫了關于歷史劇的創作原則和創作態度,作者的觀點是歷史劇不能胡編亂造。由開篇的看戲到結尾的寫戲,仍有現實意義,為現實服務,這體現了《燕山夜話》的宗旨。
⑷過渡句:(1)這個故事情節,根本不合歷史事實。這句話是由引論部分到本論部分的自然過渡,上段簡述劇情,寫了舞臺藝術的真實,本段開始引經據典寫歷史的真實。(2)如果對于《后漢書》的記載還認為不足的話,那么,我還可以舉出漢代劉珍的《東觀記》中的一段文字做證明。運用假設關系的復句進行過渡,體現了議論文的邏輯性,從上文“吳漢的家庭關系很正常”的史實,過渡到“吳漢的夫人名位也很正常”的史實,從這兩個方面論證“吳漢”不可能“殺妻”。
【練習解答】
一、課文用以否定“吳漢殺妻”的歷史真實性的論據既有具體的史料,又有對于史料的總體把握。具體的史料有四則,第一則是關于吳漢生平的,第二則和第三則是關于吳漢家庭關系的,第四則是關于吳漢為人的。然而最主要的,具有根本意義的是對于史料的總體把握:即“在漢代的歷史典籍中,完全找不到所謂‘吳漢殺妻’的事實根據”。
二、1、吳漢字子顏,是南陽宛人。家里貧窮,在縣里供職做亭長。王莽末年,因為賓客觸犯了法律,就逃命到了漁陽。(因)因資財缺乏,(于是)*販賣馬匹為業。往來于燕薊之間,所到之處都與豪杰之士結交。
2、吳漢曾經出征,妻子在后方置買了田地。昊漢回來(后),責怪她說:“軍隊在外打仗,將士的給養都不夠,你在后方為什么還要買這么多田宅呢?”于是(把田宅)都分給了兄弟親戚家。
3、吳漢只修筑里宅,不建大宅子。夫人先死,簡單地埋在小墳里,不修筑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