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新世紀小學數學教材不講“整除”這一概念?
傳統教材在學習分數的意義之前,要安排“數的整除”這一個單元,在這個單元中,概念名詞很多,如,整除、除盡、約數、倍數、奇數、偶數、質數、合數、質因數、互質數、公約數、最大公約數、公倍數、最小公倍數。是小學數學教學中的一個難點,學生學習時感到枯燥乏味,常常在有關這些概念的判斷題中出錯丟分。在小學階段學習這些內容干什么用呢?最現實的就是學習分數四則計算通分和約分時用到,分數四則計算在日常生活中應用范圍也不如整小數那么廣泛,《標準》對分數計算降低了要求,對“數的整除”這部分內容刪繁就簡,這些做法,得到廣大老師的認可和歡迎。但在和老師們的交談中,很多老師認為別的概念可以不講,但是“整除”這個概念一定要講,沒有整除怎能產生倍數和因數呢?
傳統教材通過很多實例,概括出“數a除以數b(b=0)除得的商是整數,沒有余數,我們就說數a能被數b整除。”還要和除盡、除不盡做比較。在此基礎上,通過除法算式,例如15÷5=3,15是3的倍數,3和5是15的約數……,從而概括出“數a能被數b整除,數a就是數b的倍數,數b就是數a的約數。很多教師已經習慣這種講法了。翻開新世紀小學數學教材,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教材通過生活實例:每千克梨4元,5千克梨多少元?4×5=20,在這個算式中,4和5是20的因數,學生在學習乘法各部分名稱時已有接觸,接受起來會很自然,學生也知道這個算式表示4的5倍是20,或者5的4倍是20,所以20是4和5的倍數。直接引出倍數和因數,是完全可以的。
再舉一例,這是別的版本的教材,通過擺一擺的方式,用12個同樣大的正方形拼成一個長方形。每排擺幾個,擺幾排?用乘法算式表示出來。學生可能會擺出很多圖形,由此,學生列出乘法算式4×3=12,6×2=12,12×1=12,從而說明4是12的因數,3也是12的因數,12是4和3的倍數,這樣體現了數形結合,也是很好的。
在找一個數的倍數或因數時,既可以用乘法,也可以用除法來思考,如12的因數有哪些?想乘法算式:(12)×(1)=12,12和1是12的因數;(6)×(2)=12,6和2是12的因數;(4)×(3)=12,4和3是12的因數。想除法算式:12÷(1)=(12),1和12是12的因數;12÷(2)=(6),2和6是12的因數;12÷(3)=(4),3和4是12的因數。又如,20以內3的倍數有哪些?想乘法算式:3×1=(3),3×2=(6),3×3=(9),3×4=(12),3×5=(15),3×6=(18)。想除法算式:(3)÷3=1,(6)÷3=2,(9)÷3=3,(12)÷3=4,(15)÷3=5,(18)÷3=6,20以內3的倍數有:3、6、9、12、15、18。
用乘法算式來解決因數與倍數問題,和學生已有的學習經驗結合起來,減少學生對概念的理解與記憶,是值得提倡的。關鍵的問題是在教學的過程中,教師要讓學生反復體悟倍數與因數的關系。教學時,不妨舉個反例,如1.2×4=4.8,讓學生理解研究倍數和因數是在自然數(零除外)的范圍內研究的,小數、分數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