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
1.有好奇心,能發現周圍環境中有趣的事情;
2.喜歡觀察,樂于動手動腦、發現和解決問題;
3.理解生活中的簡單數學關系,能用簡單的分類、比較、推理等探索事物;
4.愿意與同伴共同探究,能用適應的方式表達各自的發現,并相互交流;
5.喜愛動植物,親近大自然,關心周圍的生活環境。
(二)教育要求
1. 引導幼兒接觸自然環境,使之感受自然界的美與奧妙,激發幼兒的好奇心和認識興趣;
2.結合和利用生活經驗,幫助幼兒認識自然環境,初步了解自然與自己生活的關系;
3.引導幼兒注意身邊常見的科學現象,感受科學技術給生活帶來的便利,萌發對科學的興趣;
4.引導幼兒利用身邊的物品和材料開展活動,發現物品和材料的多種特性和功能;
5. 為幼兒提供觀察、操作、試驗的機會,支持、鼓勵幼兒動手動腦大膽探索;
6. 引導幼兒關注周圍環境中的數、量、形、時間、空間關系,發現生活中的數學;
7. 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幫助幼兒理解基本的數學概念,發展思維能力;
8. 鼓勵幼兒用多種方式來表現自己的探索過程和結果,表達發現的愉快并與他人交流、分享。
(三)指導要點 教師直接“教”的結果。幼兒主要是通過在實際生活和活動中積累有關的經驗和體驗而學習的。教師要注意通過環境影響、感染幼兒。
3. 教師和家長是幼兒社會學習的重要影響源。模仿是幼兒社會學習的重要方式,教師和家長的言行舉止直接、間接地影響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