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體驗分享的快樂
很多父母都發現,孩子在嬰幼兒時期會表現出與別人一起分享的行為,如會把玩具給同伴玩。可是孩子到了二、三歲時,這種分享的行為反而會越來越少,甚至不會出現,這是為什么呢?許多二、三歲的兒童盡管對同伴表現出一些友好,但他們并不熱衷于真正做出自我的犧牲,如和同伴分享一個心愛的玩具。只有當父母教育孩子要考慮他人需要的時候,或者當一個同伴主動要求甚至強迫他們做出分享行為(如如果你不給我玩,我就不和你做好朋友)時,分享和其它友善行為才更有可能發生。如何讓孩子真正體驗到分享的快樂,這全來源于父母的榜樣作用和誘導教育。
研究表明,兒童能表現出更多的分享行為,是因為他們的父母自身也非常善于去分享,不管是家人還是朋友。孩子很善于模仿,在觀察到榜樣的友善和分享行為之后,特別是在兒童與榜樣建立了良好的關系,榜樣能夠為其提供有說服力的分享理由并給以行動示范的情況下,兒童會更加具有這種分享性,不斷加強并從中體驗到分享的快樂。
正如前面所述,兒童并不能自發地去做出分享的行為,除了父母的榜樣作用外,還需要父母的誘導教育。
首先父母應該讓孩子感覺到父母是樂于分享的,而且從中可以得到很多的快樂,讓孩子能體驗到父母的快樂,從而激發孩子自主去體驗分享的行為。其次使用情感定向的教養方式,幫助孩子去理解分享的重要性,如當孩子不愿意跟同伴一起玩自己的玩具時,要讓孩子知道這樣做會使同伴不開心的,會導致他們也不愿意和你一起分享他們的玩具,會失去很多很好的朋友。這樣做也會讓孩子去體會不能和別人分享時的不愉快的心情,從而會主動地跟同伴一起分享,感受其中的快樂。
在強化孩子的分享行為時,也要防止孩子僅僅是為了獲得實際的獎賞而表現出的分享行為,因為這些兒童的分享行為主要是為了獲得得獎賞而不是真正地去感受分享的內在意義,一旦停止獎賞,他們也就會停止這樣的分享行為。另外,經常使用強制和懲罰的處理方式,也會限制孩子的分享行為并會促進孩子的自我中心價值觀的發展。
當孩子偶爾自發出現這樣的分享行為時,父母應該要引起重視,不斷去強化這種行為,并讓孩子從內心里去體驗分享帶給他的真正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