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的探索 “引”的實踐——作文教學中的“引”與“放”
鳳毛麟角。教師D:我們總不能為了極個別學生,而放棄大多學生,所以習作前的詳細指導還是有必要的。尤其是對一些語言表達能力差的學生更是一種幫助。
(二)關于“放”
教師E:如果一開始就放手讓學生寫,文章雖然會出現語句不通、前后不能照應、選材牽強,甚至不合要求等諸多問題,但一定不會出現“千篇一律”的無奈。
教師F:這就需要教師根據學生的作文,進行有針對性的個別輔導。
教師G:這樣的輔導,大多學生還是很愿意接受的。因為針對性強,更具說服力,學生的作文會更“富有個性”“獨具魅力”。
教師H: 有針對性的個別指導當然優點很多,但對于學生和教師來說,時間是相當成問題的。教師批改審閱需要時間,與學生個別交流需要時間,學生重新修改訂正需要時間,教師再次批閱需要時間…… 如果班級人數多,如果學生一次修改不成功,如果遇到個別做事拖沓的學生……時間就更成問題。
(三)討論結果
現在的課堂習作指導,教師“牽”得過多,“放”得太少。
“放”更能發揮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作用,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把學生從模式化作文中解放出來。但“放”得過松,同樣不利于學生作文水平的提高,恰當的“引導”還是必要的。
如何把教師的“牽”變為“引”?如何有效地實現“會學學會”教學思想主張的“以學習為中心,確立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主體地位,認為學生是認識和實踐的主體,是學會學習的主體,是自我認識、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主體;同時強調教師的主導作用,倡導‘師生主導、主體和諧、互動,相促相長。’”呢?
實踐探索篇:尋找“放”與“引”的結合點
《新課程標準》特別指出:“學生是語文學習的主人。教學過程中,要加強學生自主的語文實踐活動,引導他們在實踐中主動地獲取知識,形成能力。”這里明確指出學生在學習中所處的主體地位。就傳統教學而言,學生沒有進入一種呈現個性化的自主空間。因此,在教學實踐中把自主學習的時間還給學生,把語文實踐的空間還給學生,讓學生及早進入 “放”的自由狀態勢在必行。為了不至于“放”得無序,“放”得無效,教師的引導也被提到了重要的位置。那么“引”與“放”到底該如何結合呢?
(一)觀念篇: “放”與“引”的認識基礎
1、習作指導要切合學生實際。
教師要改變固有的指導習慣,要在培養學生對作文的興趣上多動腦筋,在了解學生已有的習作能力上下工夫,這樣才能 “引”的實踐——作文教學中的“引”與“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