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陶行知的“糖果”教育法
作為教師,我們都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種各樣的違紀學生,當我們面對犯錯誤的學生時,是首先考慮到維護他們尊嚴,還是動輒窮追猛打,將他們逼上沒有退路的絕境呢?聯想起近幾年上演的一出出因教育方式不當而引發的校園悲劇,哪一幕不是與此有關?
這里,筆者想起陶行知先生為違紀學生發糖的故事。有一天,陶先生看到一名男生用磚頭砸同學,遂將其制止,并讓他到辦公室等候。陶回到辦公室,見男生已在等候。陶掏出一塊糖遞給他:“這是獎勵你的,因為你比我按時到了。”接著又掏出一塊糖給他:“這是獎勵給你的。我不讓你打同學,你立即住手了,說明很尊重我。”男生將信將疑地接過糖果。陶又說:“你打同學是因為他們欺負女生,說明你有正義感。”陶遂掏出第三庫塊糖給他。這時男生哭了:“校長,我錯了,同學再不對,我也不應采取這種方式。”陶又掏出第四塊糖說:“你已認錯,再獎勵你一塊,我們的談話也該結束了。”
面對肇事者,陶先生“反其道而行”,他在整個過程中表現的一個個“閃光點 ”,充分體現了他對學生人格的尊重。沒有批評,沒有斥責,沒有讓學生寫一份檢查,更沒有喚其家長來校“共同教育”,卻產生了理想的教育效果。和那些“疾風暴雨”似的教育方式相比,哪個更有效?答案不言而喻。
筆者還曾讀到過下面一則故事。
多年前,林某是某小學六年級的學生。有一次,林某為使考試成績“一鳴驚人”,竟趁黃昏破窗跳入老師辦公室盜取試卷。正當他尋找試卷時,任課的李老師進門了,林抱頭縮在辦公桌下。李老師見狀,動情地說:“你不要露出你的臉,也不要說話。你回答我的問題,指點頭或搖頭就行。你來這兒,是找一件你想要得東西嗎?”林又點了點頭。“記住我的話,你走吧。小姑娘,明天你來上學的時候,依然是一個天真可愛的孩子。”林低頭慢慢走出辦公室,眼淚禁不住奪眶而出,是驚奇,是感激,更是愧疚。自此,林某發奮學習,并最終成為一名人民教師。講這件往事的,正是林某本人。
讀罷這則故事,作為教師,筆者不禁陷入沉思。如果我們就是那位李老師,將做怎樣的處理?盜取試卷,在學校可是一件大事,在班級或在學校曝光甚至給與處分都不為過。可是在這樣的處理中,一個十幾歲的孩子的自尊及其前程也許就在這樣的施教過程中被斷送。
應該說,對于走在成長道路上的學生來說,有意或無意犯下一些錯誤屬于正常現象。對待犯錯誤的學生,當我們考慮做出怎樣的處理時,不妨先想一想以上兩則故事,也許會給我們一些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