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 志第二十
鄱陽 漢縣,屬豫章郡。古城在今縣東界,有鄱江,今為州所理。
余干 漢余干縣屬豫章郡。古所謂汗越也。汗音干,隋朝去"水"。
樂平 武德中置,九年省,后重置。
浮梁 武德中,廢新平縣。開元四年,分鄱陽置,后改新昌。天寶元年復置。
洪州上都督府 隋豫章郡。武德五年,平林士弘,置洪州總管府,管洪、饒、撫、吉、虔、南平六州,分豫章置鐘陵縣。洪州領豫章、豐城、鐘陵三縣。八年,廢孫州、南昌州、米州,以南昌、建昌、高安三縣來屬。省鐘陵、南昌二縣入豫章。貞觀二年,加洪、饒、撫、吉、虔、袁、江、鄂等八州。顯慶四年,督饒、鄂等州。洪州舊領縣四,永淳二年,置新吳縣。長安四年,置武寧縣,又督洪、袁、吉、虔、撫五州。天寶元年,改為豫章郡。乾元元年,復為洪州。舊領縣四:豫章、豐城、高安、建昌。戶一萬五千四百五十六,口七萬四千四十四。天寶領縣六,戶五萬五千五百三十,口三十五萬三千二百三十一。在京師東南三千九十里,至東都二千二百一十一里。
鐘陵 漢南昌縣,豫章郡所治也。隋改為豫章縣,置洪州,煬帝復為豫章郡。寶應元年六月,以犯代宗諱,改為鐘陵,取地名。
豐城 吳分南昌縣置富城縣,晉改為豐城。
高安 漢建城縣,屬豫章郡。武德五年,改為高安,仍置靖州,領高安、望蔡、華陽三縣。七年,改靖州為米州。其年,又改為筠州。八年,廢筠州,省華陽、望蔡二縣,以高安屬洪州。
建昌 漢海昏縣,屬豫章郡。后漢分立建昌。武德五年,分置南昌州總管府,管南昌、西吳、靖、米、孫五州。南昌州領建昌、龍安、永修三縣。七年,罷都督為南昌州。八年,廢南昌州及孫州,以南昌州新吳、永修、龍安入建昌縣,以孫州之建昌入豫章縣,而以建昌屬洪州。
新吳 舊廢縣。永淳二年,分建昌置。
武寧 長安四年,分建昌置武寧縣。景云元年,改為豫寧。寶應元年,復為武寧。
分寧 貞元十六年二月置。
虔州中 隋南康郡。武德五年,平江左,置虔州。天寶元年,改為南康郡。乾元元年,復為虔州。舊領縣四,戶八千九百九十四,口三萬九千九百一。天寶領縣六,戶三萬七千六百四十七,口二十七萬五千四百一十。今縣七。在京師東南四千一十七里,至東都三千四百里。
贛 州所理。漢縣,屬豫章郡。漢分豫章立廬陵郡,晉改為南康郡。隋初為虔州,煬帝為南康郡。皆治贛。
虔化 吳分贛立陽都縣,晉改為寧都。隋平陳,改為虔化,屬虔州。
南康 漢南野縣,屬豫章郡。吳分南野立南安縣,晉改為南康。
雩都 漢縣,屬豫章郡。
信豐 永淳元年,分南康置南安縣。天寶元年,改為信豐。
大庾 神龍元年,分南康置。
安遠 貞元四年八月四日置。
撫州中 隋臨川郡。武德五年,討平林士弘,置撫州,領臨川、南城、郡武、宜黃、崇仁、永城、東興、將樂八縣。七年,省東興、永城、將樂三縣,以邵武隸建州。八年,省宜黃縣。天寶元年,改為臨川郡。乾元元年,復為撫州。舊領縣三,戶七千三百五十四,口四萬六百八十五。天寶領縣四,戶三萬六百五,口十七萬六千三百九十四。在京師東南三千三百一十二里,至東都二千五百四十里。
臨川 州所理。漢南昌縣地。后漢分南昌置臨汝縣。吳置臨川郡,歷南朝不改。隋平陳,改臨川郡為撫州,仍改臨汝縣為臨川縣。州郡所理,皆此縣。
南城 漢縣,屬豫章郡。開元八年,分南城置。
崇仁 吳分臨汝置新建縣。梁改為巴山縣,仍僑置巴山郡。隋平陳,改巴山為崇仁縣。
南豐 開元八年,分南城置。
吉州上 隋廬陵郡。武德五年,討平林士弘,置吉州,領廬陵、新淦二縣。七年,廢潁州,以安福縣來屬。八年,廢南平州,以太和縣來屬。天寶元年,改為廬陵郡。乾元元年,復為吉州。舊領縣四,戶一萬五千四十,口五萬三千二百八十五。天寶領縣五,戶三萬七千七百五十二,口二十三萬七千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