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 志第二十
廬陵 漢縣,屬豫章郡。后漢改為西昌。隋復(fù)為廬陵,州所治也。舊治子陽城,永淳元年,移于今所。
太和 隋縣。武德五年,置南平州,領(lǐng)太和、永新、廣興、東昌四縣。八年,廢南平州,以永新等三縣并太和,屬吉州。
安福 吳置安成郡于此。隋廢為安復(fù),后改為安福。
新淦 漢舊縣,屬豫章郡。淦,音紺,又音甘。
永新 廢縣。顯慶二年,分太和置。
江州中 隋九江郡。武德四年,平林士弘,置江州,領(lǐng)湓城、潯陽、彭澤三縣。五年,置總管,管江、鄂、智、浩四州,并管昌、洪四總管府。又分湓城置楚城縣,分彭澤置都昌縣。八年,廢浩州及樂城縣入彭澤縣,又廢湓城入潯陽。貞觀元年,罷都督府。八年,廢楚城縣入潯陽。天寶元年,改為潯陽郡。乾元元年,復(fù)為江州。舊領(lǐng)縣三,戶六千三百六十,口二萬五千五百九十九。天寶,戶二萬九千二十五,口十五五千七百四十四。在京師東南二千九百四十八里,至東都二千一百九十七里。
潯陽 州所理。漢縣,屬廬江郡。晉置江州。隋改為彭蠡縣,取州東南五十二里有彭蠡湖為名。煬帝改為湓城,取縣界湓水為名。武德四年,復(fù)為潯陽,潯水至此入江為名。
都昌 武德五年,分彭澤置,屬浩州。八年,廢浩州,縣屬江州。
彭澤 漢縣,屬豫章郡。隋為龍城縣。武德五年,置浩州,又分置都昌、樂城二縣。八年,罷浩州,以彭澤屬江州,仍省樂城入彭澤。至德二年九月,中丞宋若思奏置。
袁州下 隋宜春郡。武德四年,平蕭銑,置袁州。天寶元年,改為宜春郡。乾元元年,復(fù)為袁州。舊領(lǐng)縣三,戶四千六百三十六,口二萬五千七百一十六。天寶,戶二萬七千九十一,口一十四萬四千九十六。在京師東南三千五百八十里,至東都二千一百六十一里。
宜春 州所理。漢縣,屬豫章郡。吳為安成郡,南朝不改。晉改為宜陽。隋置袁州,煬帝為宜春郡。復(fù)改為宜春。宜春,泉水名,在州西。取此水為酒,作貢。
萍鄉(xiāng) 吳分宜春置萍鄉(xiāng)縣,屬安成郡。
新喻 吳分宜春置新喻,屬安成郡。
鄂州上 隋江夏郡。武德四年,平蕭銑,改為鄂州。天寶元年,改為江夏郡。乾元元年,復(fù)為鄂州。永泰后,置鄂岳觀察使,領(lǐng)鄂、岳、蘄、黃四州,恒以鄂州為使理所。舊領(lǐng)縣四,戶三千七百五十四,口一萬四千六百一十五。天寶領(lǐng)縣五,戶一萬九千一百九十,口八萬四千五百六十三。后并沔州入鄂州,以漢陽、〈氵義〉川來屬。在京師東南二千三百四十六里,至東都一千五百三十里。
江夏 漢郡名。本漢沙羨縣地,屬江夏郡。晉改沙羨為沙陽。江、漢二水會于州西,春秋謂之夏汭,晉、宋謂之夏口。宋置江夏郡。治于此。隋不改。武德四年,改為鄂州,取漢縣名。
永興 漢鄂縣地,屬江夏郡。吳分鄂置新陽縣,隋改為永興。
武昌 漢鄂縣,屬江夏郡。吳、晉為重鎮(zhèn),以名將為鎮(zhèn)守。
蒲圻 吳分沙羨縣置。
唐年 天寶二年,開山洞置。
漢陽 漢安陸縣地,屬江夏郡。晉置沌陽縣。隋初為漢津縣,煬帝改為漢陽。武德四年,平朱粲,分沔陽郡置沔州,治漢陽縣。貞觀,戶一千五百一十七,口六千九百五十九。至太和七年,鄂岳節(jié)度使牛僧孺奏,沔州與鄂州隔江,都管一縣,請并入鄂州,從之。舊屬淮南道。
〈氵義〉川 漢安陸縣地,后魏置〈氵義〉川郡。武德四年,分漢陽縣置〈氵義〉川縣,屬沔州。州廢,屬鄂州。
岳州下 隋巴陵郡。武德四年,平蕭銑,置巴州,領(lǐng)巴陵、華容、沅江、羅、湘陰五縣。六年,改為岳州。省羅縣。天寶元年,改為巴陵郡。乾元元年,復(fù)為岳州。舊領(lǐng)縣四,戶四千二,口一萬七千五百五十六。天寶領(lǐng)縣五,戶一萬一千七百四十,口五萬二百九十八。在京師東南二千二百三十七里,至東都一千八百一十六里。
巴陵 漢下雋縣,屬長沙郡。吳置巴陵縣。晉置建昌郡,隋改為巴州,煬帝改為巴陵郡。武德置岳州,皆置巴陵縣。縣界有古巴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