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 志第二十
浦城 載初元年,分建安縣置唐興縣。天授二年,改為武寧。神龍元年,復(fù)為唐興。天寶元年,改為浦城
建陽 隋廢縣。垂拱四年,分建安置
將樂 隋廢縣。垂拱四年五月,分邵武復(fù)置
沙 隋廢縣。永徽六年,分建安置。
汀州下 開元二十四年,開福、撫二州山洞,置汀州。天寶元年,改為臨汀郡。乾元元年,復(fù)為汀州。天寶領(lǐng)縣三,戶四千六百八十,口一萬三千七百二。在京師東南六千一百七十三里,至東都五千三百七十里。
長汀 州治所。龍巖 寧化 已上三縣,并開元二十四年開山洞置。
漳州 垂拱二年十二月九日置。天寶元年,改為漳浦郡。舊屬嶺南道,天寶割屬江南東道。乾元元年,復(fù)為漳州。天寶領(lǐng)縣二,戶五千三百四十六,口一萬七千九百四十。在京師東南七千三百里,至東都六千五百里。
漳浦 垂拱二年十二月,與州同置。州所治
龍溪 舊屬泉州。圣歷二年,屬武榮州。景云二年,還泉州。開元二十九年,屬漳州。
江南西道
宣州 隋宣城郡。武德三年,杜伏威歸化。置宣州總管府。分宣城置懷安、寧國二縣。六年,陷輔公祏。七年賊平,改置宣州都督,督宣、潛、猷、池四州,廢桃州,以綏安來屬,省懷安、寧國二縣。宣州領(lǐng)宣城、綏安二縣。八年,廢南豫州,以當(dāng)涂來屬,廢猷州,以涇縣來屬。九年,移揚(yáng)州于江都,以溧陽、溧水、丹陽來屬。貞觀元年,罷都督府。廢池州,以秋浦、南陵二縣來屬。省丹陽入當(dāng)涂縣。開元中,析置青陽、太平、寧國三縣,天寶元年,改為宣城郡。至德二年,又析置至德縣。乾元元年,復(fù)為宣州。永泰元年,割秋浦、青陽、至德三縣置池州。舊領(lǐng)縣八,戶二萬二千五百三十七,口九萬五千七百五十三。天寶領(lǐng)縣九,戶一十二萬一千二百四,口八十八萬四千九百八十五。今縣十。在京師東南三千五百五十一里,至東都二千五百一十里。
宣城 漢宛陵縣,屬丹陽郡。秦屬鄣郡。梁置南豫州,隋改為宣州,煬帝又為宣城郡,皆此治所。
當(dāng)涂 漢丹陽縣地,屬丹陽郡。晉分丹陽置于湖縣。成帝以江北當(dāng)涂縣流人寓居于湖,乃改為當(dāng)涂縣,屬宣州。牛渚山,一名采石,在縣北四十五里大江中。武德三年,置南豫州,以縣屬。八年,省南豫州,縣屬宣州。
涇 漢涇縣,屬丹陽郡。武德三年,置猷州,領(lǐng)涇、南陽、安吳三縣。八年,廢猷州及南陽、安吳二縣。屬宣州?h界有陵陽山。
廣德 漢故鄣縣,屬丹陽郡。宋分宣城之廣德、吳興之故鄣,置綏安縣。至德二年九月,改為廣德,以縣界廣德故城為名。
溧陽 漢縣,屬丹陽郡。上元元年十一月,割屬昇州。州廢來屬。
溧水 漢溧陽地。隋為縣。武德三年,屬揚(yáng)州。九年,屬宣州。乾元元年,屬昇州。州廢還屬。
南陵 漢春谷縣地,屬丹陽郡。梁置南陵縣。武德七年,屬池州。州廢來屬。舊治赭圻城,長安四年,移理青陽城。
太平 天寶十一載正月,析涇縣置。
寧國 隋縣。武德六年廢,天寶三載復(fù)置。
旌德 寶應(yīng)二年二月,析太平縣置。
池州下 隋宣城郡之秋浦縣。武德四年,置池州,領(lǐng)秋浦、南陵二縣。貞觀元年,廢池州,以秋浦屬宣州。永泰元年,江西觀察使李勉以秋浦去洪州九百里,請復(fù)置池州,仍請割青陽、至德二縣隸之,又析置石埭縣,并從之。后隸宣州。領(lǐng)縣四,戶一萬九千,口八萬七千九百六十七。
秋浦 州所治。漢石城縣,屬丹陽郡。隋分南陵置秋浦縣,因水為名。
青陽 天寶元年,分涇、南陵、秋浦三縣置,治古臨城。
至德 至德二年析置。
石埭 永泰二年,割秋浦、浮梁、黟三縣置,治古石埭城。
饒州下 隋鄱陽郡。武德四年,平江左,置饒州,領(lǐng)鄱陽、新平、廣晉、余干、樂平、長城、玉亭、弋陽、上饒九縣。七年,省上饒入弋陽,省玉亭入長城、余干二縣。八年,又并長城入余干,并新平、廣晉入鄱陽。舊領(lǐng)縣四,戶一萬一千四百,口五萬九千八百一十七。天寶,戶四萬八百九十九,口二十四萬四千三百五十。在京師東南三千二百六十三里,至東都二千四百一十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