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學習的機會
課堂反饋:
cai:
秦春梅,家住湖北省隨州市郊。她參加了XX年高考,但始終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高考幾個月后,秦春梅南下打工。次年,秦父從一份報紙上得知,女兒被武漢某師范學校錄取。后來其父母終于在她的班主任那里找到了錄取通知書,通知書上要求秦春梅于XX年9月15日報到。此時離報到時間已過了9個月,其母校雖為秦春梅出具介紹信,可是該校未能批準。因為學校未按時送達通知書使自己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秦春梅非常氣憤。XX年8月,秦以侵犯自己受教育權為由,將母校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責令母校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根據材料回答下列問題:
(1)學校未按時送達通知書的行為侵犯了秦春梅的什么權利?
(2)國家維護公民的受教育權有那幾種方式維護?
(3)秦春梅的維權行動給我們什么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