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的措施
實行三長制﹐三長直屬州郡﹐原蔭附于豪強的蔭戶也將成為國家的編戶﹐因而必將與豪強地主爭奪戶口和勞動力。李沖提出實行三長制的建議后﹐在朝廷中引起激烈爭論。堅持宗主利益的中書令鄭羲和秘書令高佑是反對派代表。他們對主持辯論的馮太后說﹐三長制看來很好﹐實際行不通。朝臣中支持鄭羲﹑高佑意見的大有人在。李沖和太尉元丕據理力爭﹐指出實行此制對公私都有利。最后﹐馮太后從加強中央集權出發﹐認為實行三長制既可使征收租調有根據和準則。又可清查出大量的隱匿戶口﹐三長制終于在馮太后的支持下實施。
性質:北魏基層行政組織。
職責:檢查戶口,征收賦稅,征發兵役和徭役,推行均田制。
作用:三長制的推行一是健全了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體制,保證了國家對人民有效地控制;二是有利于推行均田制。
(4)推行新租調制:
目的:適應均田制,保證國家賦稅的征收;
內容:一對夫婦每年向政府繳納一定數量的租調。
北魏前期租調很重,每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粟二十石;每人又征稅帛一匹二丈,以供調外之費,農民負擔相當沉重。實行“班祿”制后,又增加帛三匹,粟二百九斗,作為官吏的俸祿開支。而且在實行過程中,士族豪強多向普通民戶轉嫁負擔,農民往往被逼得“棄賣田宅,漂居異鄉”。這樣的賦役制度只能使國家編戶齊民大量減少,政府的稅源隨之萎縮。為了吸引廣大隱附和流散的人口重新成為國家編戶,同時也為了適應均田制實施后的新情況,北魏政府制定和推行了“新租調制”。 規定:受田農民承擔定額租調,一夫一婦每年納粟2石、調帛或布1匹。丁男還要負擔一定的徭役。與此前的租調額相較明顯下降,大致只有均田制之前租調額的1/2左右,屬于輕徭薄賦的政策。
作用:使農民負擔大為減輕,成為國家的編戶齊民,增加了政府的收入。
3、影響:
這些改革措施以發展生產,緩和矛盾,鞏固政權為目的,形成了以均田制為中心的一整套政治經濟制度。這些制度彼此影響,互相作用,有力促進了北魏經濟的恢復和發展,鞏固了北魏的政權,為孝文帝后期推行更深層次的改革奠定了基礎。
(二)后期——遷都和移風易俗(孝文帝親政后主持):
1、重點:移風易俗
2、措施:
(1)遷都洛陽:
☆原因:
①政治上:統治中原的需要;
孝文帝是一個有作為的政治家,他不愿僅僅做“夷狄”君王,還要做中國人的君王。要想做中國人的君王,自然要把國都放在中國正統的國都所在地更名正言順。孝文帝曾說:“國家興自北土,移居平城,此間用武之地,非可文治……崤函帝宅,河洛王里,因茲大舉,光宅中原。”(《魏書•任城王傳》)這表明孝文帝遷都洛陽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北魏都城平城位置偏北,不利于對廣大中原地區的統治。他關于“帝宅”、“王里”的說法,說明他要通過遷都洛陽以獲得漢族地主認可的正統地位。另外,孝文帝在遷都洛陽以后,連年對南齊用兵,直到卒于南征的軍事行動中,可見孝文帝還希望通過遷都洛陽達到統一全國的目的。
②經濟上:解決糧食供給問題;
平城偏北地寒,糧食產量非常有限。當時有人作《悲平城》詩:“悲平城,驅馬入方中,陰山常晦雪,荒松無罷風。”后來,作為京城的平城人口日益增多,官吏隊伍逐漸龐大,糧食供給問題凸顯出來。當時平城沒有水陸漕運,交通極不發達,從關內運糧到平城,不僅費時費力消耗多,成本也極其昂貴。而洛陽處于北方的中心地帶,平原地區,交通便利,遷都洛陽就解決了最根本的糧食問題。